在配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明确工程部所有技术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和提高经济效益。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工程部长为第一责任人,全体技术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作业队设一名主管安全的专职安全员,配合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具体实施如下:
(1)、技术人员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的分工职责,制定明细责任制下发给施工作业队安全员,。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等的质量也应进行检查,如危险指示和识别标志等。
(4)、安全员制定防火和消防措施。根据施工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好相关布置配备记录及现场的警告标语。
(5)、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6)、技术员坚持每月对作业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把结果汇总于项目部。
(7)、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多发期,成立抗灾、防洪小组,制定防护措施,落实防护责任。项目部提前购买抢险物质及生活用品。一旦发生灾害,严格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