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所有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1.2现场高空特种人员作业管理时,除应符合本作业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2、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JGJ74-2003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3、施工现场防坠落安全措施
3.1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要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并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作业时要有红灯警示。
3.1.1楼梯口防护
楼梯踏步拆模后应沿楼梯设置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0.5-0.6m的防护栏杆,坡度大于1:2.2的屋面栏杆应高于1.5m。防护栏杆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
3.1.2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3.1.2.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0m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0mm的应进行防护。
3.1.2.2楼层、屋面等平面孔洞边长小于500mm可使用坚实盖板固定盖设;平面洞口短边长500-1500mm,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上铺坚实的遮盖物;平面洞口短边长1500mm以上,先在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再洞口下方张挂安全网,也可搭设内脚手架。
3.1.2.3墙面等竖向洞口,可用工具式或固定防护门,内柱间距不得超过1.5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或砌体材料暂时封闭。
3.1.2.4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制作,高度不低于1.8m。电梯井内不超过10m(每隔三层)应设置一道硬质防护和安全水平网。
3.1.3通道口防护
3.1.3.1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通道口防护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每边各500mm。
3.8层以上建筑外架周边最少设置一道水平防护棚。防护棚伸出外架的宽度不小于4.0m,防护棚应搭成双层结构,层间距不小于700mm;采用不小于50mm厚的木脚手板或竹夹板满铺;高层建筑每15层必须沿外脚手架增设挑出外架4m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防护棚。
3.2临边防护
3.2.1深度超过2.0m的土方施工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门,主体结构楼层的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边,楼梯临边、女儿墙屋面周边、电梯门架出料平台两侧边等,当高处作业时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的,都应设置临边防护措施。
3.2.2主体施工期间,每层模板拆除的同时应立即补充该层的临边防护栏杆,栏杆要牢固可靠,上横杆任何处都要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的12KN的推力。栏杆下设高180mm厚20mm的踢脚板,防护栏杆立杆间距除有计算结果外,不宜超过2.0m。
3.2.3对转角处及一些难以设固定防护栏杆的地方,砌一道1.2m高的砖墙作临边防护。
3.2.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自成体系并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厚方可实施,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要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0mm高挡脚板,平台板为50mm木脚手板。严禁超载并应悬挂限定荷载标识牌。
3.2.5脚手架内侧与建筑之间的空隙用厚度为50mm的木板满铺封闭,与施工楼层形成整体,防止落人落物。
3.3规范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必须从进货的关口把住产品质量关,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式合格产品。总包进场一月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并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严禁现场人员佩带、使用未经审查合格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3.1安全帽
3.3.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国家标准,安全帽需经常进行检查,有异常损伤、裂痕等应立即收回停止使用。
3.3.1.2每顶安全帽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等。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计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3.3.1.3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外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间缓冲作用的空间。
3.3.2安全带
3.3.2.1凡在距离基准面2.0m及2.0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3.2.2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GB6095-85)要求,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3.3.2.3安全带使用中必须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在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严禁低挂高用,严禁将安全带的绳打结使用,防止绳被割断。架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限定在1.5-2.0m,当使用大于3.0m的长绳时,应加缓冲器。
3.3.3安全网
3.3.3.1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力学性能试验符合产品要求。必须使用合格的并通过安检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
3.3.3.2在建工程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3.3.3.3外脚手架施工时,随脚手架的升高使用密目网封闭;
3.3.3.4里脚手架施工时,在距离建筑物外侧100mm搭设单排脚手架,随建筑物升高(高出作业面1.2m),用密目网封闭。
3.3.3.5当采用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施工时,除用密目网将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封闭外,还应对下部暴露出的建筑物的门窗等孔洞及框架柱之间的临边按临边防护标准进行防护。
3.3.3.6密目式安全网严禁作为平网使用。
3.3.3.6.1安全网的系绳绑在支撑物(架)上,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易于拆卸的原则。密目式安全网安装时,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或12-14号的铅丝。
3.3.3.6.2平网安装时系结点应沿网边均匀分布,每个系点用一根独立的绳连接,系绳要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能散脱,筋绳要连接在支撑架上。
3.3.3.6.3立网要牢固扎结,固定点的距离应不大于500mm,上下两片之间的拼接要严密。安全网支设完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 脚手架、龙门架、塔吊防坠落安全措施
3.5.1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安拆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5.1.1总包在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实施前15日内必须编制安拆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3.5.1.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必须严格按照经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专职人员应随时巡查,有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应检查、整改记录,确保脚手架、龙门架、塔吊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