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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0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管理员在综合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对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工程项目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筹建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熟悉本专业所属办公物品等的规格性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办公物品质量关,对办公物品等的质量好坏负责。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XX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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