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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安全技术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一)爆破材料

(1)常用炸药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验方法。由于炸药品种不同,应在一定时期内,对每批炸药的外观和质量都进行检验。对硝化甘油类炸药每月复查一次,对硝铵类炸药每三个月复查一次,对大爆破使用的炸药,事前进行检验。炸药检验的项目包括外部检验、爆炸性能检验和物理化学安定性的检验。外部检验的内容有:包装有无损伤、封缄是否完整和有无浸湿痕迹等。爆炸性能检验包括爆力、猛度、爆速和殉爆距离的检验。

②使用注意事项

a.硝铵类炸药的优点是对外界作用的敏感度较安全,用火焰和火星不易点燃。

缺点是吸水性大,久存易胶结和结块,爆炸后产生大量有毒气体。

b.普通硝化甘油炸药,在零上8~10℃会冻结,冻结后非常危险,受轻微撞击或摩擦就会引起爆炸。耐冻硝化甘油炸药在一15℃能冻结,冻结后同样很危险,在储存与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黑火药易溶于水,吸湿性强,受潮后不能使用;敏感性强,易燃烧,火星可以点燃,敲打摩擦易引起爆炸;不宜裸露爆破药包;在有瓦斯或矿尘危险的工作面不准使用。

(2)火雷管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验方法。

a.外观检查:有裂口、锈点、砂眼、受潮、起爆药浮出等不能使用。

b.松动试验:松动5mm,不允许发生爆炸、洒药、加强帽移动。

c.铅板炸孔检验:5mm厚的铅板(6号用4mm厚),炸穿孔径不小于雷管外径。

②使用注意事项

a.火雷管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以防受潮降低爆炸力或产生拒爆。

b.火雷管壁口上如有粉末或管内有杂物时,只许放在指甲上轻轻敲击,严禁用嘴吹或用其他物品去掏,不得重倒或重扣。

(3)即发电雷管与迟发秒电雷管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验方法

a.外观检查:金属壳雷管表面有绿色斑点和裂缝、皱痕或起爆药浮出;纸壳雷管表面有松裂、管底起爆药有碎裂以及脚线有扯断者,均不能使用。

b.导电检查:用小型电阻表检查电阻,同一线路中,各电雷管电阻差应小于0.20。

c.震动试验:震动5mm,不允许爆炸、结构损坏、断电、短路。

d.铅板炸孔检验:5mm厚的铅板(6号用4mm),炸穿孔径不小于雷管外径。

②使用注意事项

a.电雷管使用前,应做上述检验。检验时,雷管应放置在挡板后面距工作人员5m以外的地方。

b.使用电雷管时必须了解其号数、电阻、齐发性、安全电流、发火电流。

c.电雷管制线如为纱包装,只可用于干燥地点爆破;如为绝缘线,可用于潮湿地点爆破。

d.在制作起爆体时,电雷管的脚线要防止与地面摩擦,要轻拿轻放。

(4)迟发毫秒电雷管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导电检查:用不大于0.05A的直流电检查雷管是否导通,不导通的不能使用。

②铅板炸孔检验:5mm厚的铅板,炸穿孔径不小于雷管外径。

使用注意事项与即发电雷管同。

(5)导火索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验方法。

a.在1m深静水中浸泡4h后,燃速和燃烧性能必须正常。

b.燃烧时,无断火、透火、外壳燃烧及爆声。

c.使用前作燃速检查:先将原来的导火索头剪去50~100mm,然后根据燃速将导火索剪到所需的长度,两端平整,不得有毛头,检查两端药芯是否正常。

d.外观检查:粗细均匀,无折伤、变形、受潮、发霉、严重油污、剪断处散头等现象。包裹严密、纱线编制均匀,外观整洁、包皮无松开破损。

②使用注意事项。在存放温度不超过40℃、通风、干燥条件下,保证期为2年。

(6)导爆索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①检验方法。

a.在0.5m深的水中浸泡24h,仍能可靠传爆。

b.外观无破损、折伤、药粉洒出、松皮、中空现象。扭曲时不折断,炸药不散落。无油脂和油污。

②使用注意事项。温度不超过40℃、通风、干燥条件下,保证期为2年。使用温度应在一20~50℃范围内。

(7)导爆管的检验方法

①表面损伤(孔洞、裂口等)或管内有杂物不能使用。

②在火焰作用下不起爆。

③在80m深水处经48h,起爆正常。

④卡斯特落锤10kg、150cm落高的冲击作用下,不起爆。

(二)爆破与起爆方法

目前,我国在爆破工程施工中,起爆方法有四种,即火雷管起爆、电雷管起爆、导爆索起爆和导爆管起爆。

(三)爆破基本方法

1.炮眼爆破法

炮眼法又称线眼法,是在硬土、冻土或岩石上钻炮眼,将药包置于炮眼内进行爆破,炮眼直径一般为25~75mm,深度不大于5m。由于受孔径、孔深的限制,其爆破量较小,钻炮眼工作量大,但具有较大的机动灵活性,适用范围广,凿岩工具简单,移动方便,易掌握操作,炸药消耗较少。

这种爆破方法适用于:井下采矿、巷道掘进、生产规模不大的露天矿或采石场、掘凿硐室和隧道、二次爆破、处理根底和工作面上的浮石、场地平整或蛇穴爆破法、各种构筑物拆除、农田水利建设等。炮眼法爆破的工作顺序为:选择炮眼位置钻眼、装药、堵塞、起爆。

2.药壶爆破法

药壶法又称葫芦炮,是把炮眼底部先用少量炸药一次次扩爆成壶形,然后装药爆破。由于它能装入较多的炸药,一次爆破的岩石数量较炮眼法多。平均每立方米岩石所需的钻眼工作量和炸药的消耗量相对减少,操作技术也较易掌握,因而被广泛采用。它的缺点是扩爆药壶费时间,炸落的岩块大小不均匀。在岩石中扩爆药壶较困难,有地下水处,防水困难,所以都不宜使用。在路基土石方施工中,为减少扩爆药壶的工作和使炸下的石块均匀,可采用炮眼法和药壶法相间布置的混合炮。

3.裸露爆破

裸露爆破就是将炸药包放在被炸物体外部进行爆破,其他爆破方法无论是集中药包还是条形药包,均需将药包放在被爆物体的内部进行爆破。裸露爆破实质上是利用炸药的猛度,对被爆物体的局部(炸药所接触的表面附近)产生压缩、粉碎或击穿作用。炸药爆轰时的气体产物大部分逸散到大气中损失掉了,故炸药的爆力作用未能被充分利用。

裸露爆破具有一定的应用范围和价值。它主要用于不合格大块的二次破碎,清除大块孤石、破冰和爆破冻土,对于这样一些施工条件,只要爆破地点周围没有重要设备或设施,采用该法就能充分显示它的灵活性和高速度的施工效率。

4.深孔爆破法

用钻孔机钻直径大于75mm、深度在5m以上的炮孔进行爆破,称为深孔法,又称潜眼爆破。它的主要优点是:钻孔机械化,减轻劳动强度,生产率高。

炮孔的直径一般有75mm、100mm、120mm、150mm、200mm、250mm等几种。进行深孔爆破,要求先将地形改造成阶梯形,以提高爆破效果。阶梯高度以8~12m为宜,高度过小爆落方量少,钻孔成本高,高度过大,不仅钻孔困难,而且爆破后堆积过高,对挖掘机安全作业不利。台阶的坡面角最好在60°~75°间,如岩石不坚硬,采取单排爆破或多排分时段起爆时,坡面角可大些。如岩石松软,多数炮孔同时起爆,则坡面角宜缓些,坡面角太大(如>75°)或上部岩石坚硬,爆破后容易出现大块,坡面角太小或下部岩石坚硬,则易留根坎。

5.硐室爆破法

硐室爆破法是指在专门的硐室内装药爆破的方法。由于一次爆破的用药量(一般1t以上)和爆破土方量较大,通常称为“大爆破”。

硐室爆破法与其他爆破方法相比,有以下优点。

(1)工期短,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

(2)施工机械设备简单。

(3)采用抛掷爆破时,可减少大量的岩土装运量。

(4)地形和气候等条件对爆破的影响较小。

但是,硐室爆破法也存在一定的缺点。硐室爆破施工的劳动条件较差,破碎块度不均匀,单位炸药消耗量较高,爆破的震动和破坏作用大。

(四)爆破安全技术

1.爆破材料管理

(1)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保管

①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储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容量。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②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经所在地、县公安分局批准,并领取爆炸物品临时储存许可证后,方能储存,临时少量存放的,经所在地派出所备案,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向人民政府备案。

③储存爆炸物品的库(点),库区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墙(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25m。雷管库与炸药库之间的距离经计算小于35m时,按35m确定,库房应有符合标准的避雷装置。

④爆破器材进入总库后要按出厂标准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或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同一工作面不准发放燃速不同的导火索。

⑤必须建立健全领退、看守、出入库检查、登记、收支两本账等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⑥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禁止使用油灯、蜡烛、非防爆灯或其他明火照明。

⑦储存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不大于65%,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8~30℃之间,其周围5m内的范围,必须清除一切树木和草皮。库内应设有消防设施,不得将批号混乱,不同性质的炸药不能一起存放,特别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储存。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免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药箱下要垫方木或木板。

⑧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严禁将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⑨爆破材料的箱盒堆放必须平放,不得倒放,不准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亦不得在仓库内打开药箱。

⑩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储存数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0000个和相应数量的导火索。

①药箱堆高不超过1.8m,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1.2m。若是浆状炸药,则堆高不超过两袋高。箱堆间距不小于0.3m,箱堆与壁间距不小于0.5m(坑内炸药库为0.2m),人行通路宽度不小于1.3m。

②雷管箱应放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格板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5m,若存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m,其间距与药箱间距相同。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

③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或对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出库或使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要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2)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管理

①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有押运人员,并按指定路线运输。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和交叉路口停留,在途中必须停留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

②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装载高度不超过车厢的边缘。运输雷管和硝化甘油炸药时,装载高度不超过两层。车厢与爆破器材箱之间必须铺软垫,并防止散落。

③装卸爆破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爆破器材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装卸时要有专人清点数目,严格交接手续,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④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⑤禁止用翻斗车、拖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运输爆破器材。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火星措施。出车前,应认真仔细检查并清除车内一切杂物,如有酸、碱、油脂和石灰等应认真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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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化甘油炸药与其他炸药,雷管与炸药、导爆索,爆破器材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车、同罐运输。

⑦气温低于10℃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一15℃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必须有保温防冻措施。

⑧严禁携带爆炸物品搭乘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轮船、飞机和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寄信件中夹带爆炸物品。

⑨汽车不得超过中速行驶,其车辆间距应大于50m,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走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⑩人工运送爆破器材时,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乱丢乱放。

2.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

爆破对人身、生产设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都具有危害性,主要是爆破飞石、爆破地震、冲击波以及爆破毒气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及人身的影响。因此,在组织进行爆破作业前要根据建筑工程和施工现场的特点正确地计算安全距离,加以防范,以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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