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5日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1. 火灾事故:指因失火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

  故分为:重大火灾事故、, 特大火灾事故。

  重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特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 因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因工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

  轻伤事故:受伤者损失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伤害事故。

  (1)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2)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5人以上(含5人)的事故。

  (4)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 交通事故:指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分为: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1)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伤3-10人;财产损失3-6万元。

  (2)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含8人);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事故。

  4.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停产的事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