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报废设备的管理;
4.1.6.1报废条件。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规定使用寿命的陈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己严重损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和无修复改装价值的;
2)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和改装的;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能修复改装的;
4)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改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
5)由于技术陈旧,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和先进设备替换的;
6)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
7)按能源政策应予淘汰的设备,且不能调出利用的;
8)其它属政策性淘汰的设备;
9)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由设备报废鉴定小组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注销台帐,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员贴“报废"标识,由供应处回收处理。
4.1.7 设备的资料管理。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台账、设备档案等;
4.1.8设备的库存管理。设备仓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水、防锈蚀等工作;
4.2 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4.2.1设备购置计划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生产发展、科研、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的;
4.2.2设备选型应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满足环保要求等原则;
4.2.3设备的更新改造应针对生产的需要,坚持设备改造和工艺改革相结合;
4.2.4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对所需更新或改造的设备进行调研,编写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于每年10月底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核汇总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月度综合计划;
4.2.5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填报“固定资产更新(购置)
“改造申报表”,经经营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请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定货或采购新设备;
4.2.6计划外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批准,但要在申报表中注明属计划外项目;
4.2.7设备开箱检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采购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开箱检查主要内容为包装和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