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准则,加强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奋斗目标,使我公司生产经营朝着安全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适用范围
球团作业区全体职工。
三、职责
球团作业区对各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对检修作业区,膨润土,保安和其它施工单位同样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四、具体内容
1.安全规章制度
1.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2健全各种安全台帐和记录,
1.3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2.安全教育制度
2.1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考试,否则不
能上岗;
2.2班组每月对本班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3作业区每季度对生产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2.4每日班前会必须有安全工作内容;
2.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持证培训,杜绝无证上岗,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球团作业区专职安全员职责
3.1.1负责日常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3.1.2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危险源(点)的检查处理;
3.1.3各种设备的安全检点、隐患的查处;
3.1.4对外来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3.2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
3.3职工本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为自身安全负责。
3.4,各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到岗位,对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重点设备由本岗位人员负责监控。
3.5加强危险源(点)的控制管理,使各级危险源(点)处于受控状态。
3.6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进行提前预防,对厂内的重点物资、主要设施设备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
4.安全检查制度
4.1 .每周球团作业区首席作业长组织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全球团作业区的消防设施、机械电器、锅炉及压力容器、重点生产设备设施、机动车辆、通风防尘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4.3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和岗位工负责,每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本班作业现场的人、机器设备、跑冒滴漏及危险源(点)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
5. 安全挂牌制度
5. 在生产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挂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有关安全事项。
5.2.在停电和送电时实行停送电制度,发停电牌和送电牌,
5.3在特定环境和情况下设置特殊警示标志;
6.安全环保
加强厂内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和污染物的排放,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因素加以改进,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安全会议
首席作业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会议,交流和沟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把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及时解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安全事故界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作业区安全事故是指在球团生产作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下列事故不能认定为我作业区安全事故:
8.1. 根据我作业区规定,酒后拒绝上岗,在劝其离岗后发生的事故
8.2 .职工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开作业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的事故
8.3. 职工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的事故
8.4.凡在我作业区住宿的职工,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打架.盗窃.交通等事故
9. 安全应急预案
为防止在意外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在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9.1.安排应急事故抢险的人员和车辆,在意外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9.2.和就近医疗条件好的医院建立联系,以便在特殊情况下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五、管理职责及考核办法
5.1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活动
5.1.1新入厂职工上岗前,必须安排在安全环保部进行三级教育学习,未安排学习而直接安排上岗作业者,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相关责任人30分。
5.1.2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公司、作业区、班组),考试达不到80分者,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1.3对职工教育不按要求落实,周一安全活动未执行“三落实”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作业长20分、安全员10分。未进行安全活动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5.1.4月教育未按规定执行,考核班组长10分/次。
5.1.5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抽考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考核责任人10分/次。
5.1.6职工换岗、休假复工、上岗未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单位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人次、作业长10分/人次、安全员10分/人次。
5.2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
5.2.1对省、市、县安监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不及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考核作业区首席作业长30分/项、作业长20分/项、主管10分/项、安全员10分/项。
5.2.2对公司查出的没有安全设施或不完善,每项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5分、安全员5分。不能按期整改,考核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
5.2.3一般隐患发现不及时;考核安全员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5分、岗位工5分。
5.2.4重大隐患发现、整改不及时;考核首席作业长10分、作业长10分、安全员1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相关岗位工10分。
5.2.5一个检查周期内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考核首席作业长5分/次、作业长5分、主管20分、安全员20分、承包区域负责人10分/次。
5.2.6一个检查周期内,对检查中发现同一作业群体职工、有重复性违章行为;考核作业长10分/次、安全员20分/次、相关责任人20分/次。
5.2.7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没有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考核安全员10分/次。
5.2.8安全设施(包括盖板、栏杆、照明、安全通道等)齐全、有效,重复发现同一类别的隐患未整改,不合格考核安全员3分/处、承包区域负责人2分/处;缺少一处考核安全员5分、主管5分、承包区域负责人3分。
5.3档案与台帐管理
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规范、完好、真实,字迹清晰,否则考核班组长10分/次;记录缺项、字迹潦草等对班组长考核5分。班组无安全活动记录,考核班组长30分/次。
5.3.2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档案齐全,否则考核首席作业长20分/项;安全基础台帐不齐全,填写记录不认真,每次考核安全员5分、班组长10分、兼职安全员5分。
5.4现场管理
5.4.1、当班期间值班长必须在现场指导工作,否则考核当班值班长20分、队长10分。
5.4.2厂区、岗位,安全标示、标志牌、警示牌等,醒目齐全完好,否则考核安全员10分/处。
5.4.3作业中按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使用工器具,否则考核段长10分/次、责任人20分/次。
5.4.4外来人员进入岗位所管区域,岗位工要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管理;非因工作擅自进入的,劝其撤离现场,否则考核岗位工10分/次。
5.4.5现场放置物品未划分定置区域,每处考核安全员5分。物品未按定置要求摆放。每处考核段长2分、责任人3分。
5.4.6严禁用风管清扫卫生(确因用清扫工具难以清扫的或不安全的部位除外),否则考核段长3分/次、责任人7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