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1.2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委会会议。
3.2行政部长
3.2.1协助总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2.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内容
4.1安全管理机构
4.1.1本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同时也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1.4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副组长1名,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发布授权书,由生产厂长担任。
4.1.5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组成。
4.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书由总经理签发,并在工作场所公示。
4.3安全会议
4.3.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之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
3、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副组长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并加以保存。
4.3.2安全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科室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会议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