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和其他公共区域。
3.引用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规则》 GB2894-2008
4.职责
4.1各项目部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标识管理。
4.2项目经理负责对本项目的安全标识进行委托制作和购买。
4.3项目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项目安全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5.管理要求
5.1在有加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或有关设备上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5.2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识由安全主管部门提交使用计划,并经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
5.3安全警示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5.3.1各项目部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档案,做好警示标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
5.3.2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识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6.安全标志
6.1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辩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4.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6.2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6.2.1危险牌示包括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标志等。应设在醒目与和安全有关的地方;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示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6.2.2识别标志应采用清晰醒目的颜色作为标记,充分利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使员工一目了然。
6.3安全标志牌使用规定
6.3.1禁止标志
⑴ 在易燃、易爆、仓库、油库地点,必须悬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标志。
⑵ 电气线路、设备、开关箱、配电室、变电所,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禁止用水灭火等标志。
⑶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不准行走的通道,应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深沟处应悬挂禁止跨越标志。
⑷ 施工现场明火处、休息室等处应悬挂禁放易燃物等标志。
⑸ 施工机械的启动按钮,在检修时应悬挂禁止启动标志。
⑹ 机械在运转时,应挂禁止加油标志。
⑺ 变电所、配电室门前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志。
⑻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挂禁止 停留标志。
6.3.2警告标志
⑴ 施工现场门前、主要通道处应设置注意安全标志。
⑵ 在易燃、易爆、仓库除应设置当心火灾标志。
⑶ 在氧气瓶、乙炔瓶(罐)及其存放处应设置当心爆炸标志。
⑷ 在有硫酸、盐酸、硝酸和有腐蚀品场所应设置当心腐蚀的标志。
⑸ 在有化学毒剂处应设置当心有毒标志。
⑹ 在用电设备的电路和有电危险部位应设置当心触电标志。
⑺ 在机械设备的传动、旋转、刀口部位,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
⑻ 在冲击、剪板机处应设置当心伤手标志。
⑼ 在吊装物件处应设置当心吊物标志。
⑽ 现场有铁器、钉子的地方应设置当心扎脚标志。
⑾ 高空多层作业区应设置当心落物标志。
⑿ 高空作业区应设置当心坠物标志。
⒀ 在电焊、氩弧焊、点对焊作业区,应设置当心弧光标志。
⒁ 在挖沟槽等土方作业区,应设当心土方塌方标志。
⒂ 在存放电石处,应设当心瓦斯标志。
⒃ 在预留洞口处应设当心坑洞标志。
⒄ 在球罐探伤射线区应设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⒅ 在斜坡斜道处应设当心滑倒标志。
⒆ 在机动车辆通道路口,设置当心车辆。
6.3.3指令标志
⑴ 在操作机床、电气焊、司炉、铆、煅、打凿作业时,必须佩戴护目镜。
⑵ 在有毒区域作业,必须佩带防毒用具。
⑶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无平稳立足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⑷ 在有噪声影响,为保护听力时,必须戴护耳器。
⑸ 在使用和接触有毒、有腐蚀性物质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及其它防护用具。
⑹ 在停电、带电作业时,必须穿用绝缘防护品。
⑺ 在有放射、敷设的场所作业必须穿用防护服。
6.4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方式
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可靠的物体上。
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考核办法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管理人员有义务加以爱护,有义务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 雨 雷 电)损坏,请告知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3对于人为损坏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相关人员50~100元。对于举报损坏安全警示标志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