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行政正职安全管理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4日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正职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察和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
        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
        3、批阅上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奖金投入,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程建设安全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每季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检查布置工作。
        7、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系统防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听取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的汇报,了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