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各作业队及轨道车组:
为了规范新建云桂铁路引入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路总公司和南宁铁路局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南枢纽实际,特制订《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各作业队及轨道车组遵照执行。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南宁枢纽南宁南编组站改建、沙井铁路货运中心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工程线铺轨和“四电”单位权限及其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提供有效的控制方法和手段,确保工程线铺轨与“四电”施工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工程线运输效率,保证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铁路总公司相关文件)《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宁铁局《行车组规定》之规定,结合南宁南枢纽铁路特点制定。
第三条 工程线运输及施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第四条 各专业正对工程线施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一次,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
第五条 指挥部派驻站员一名、专业设置安全员一名、在工程线上施工设置远端(800米外)防护员2名,确保行车和施工生产人身安全。
第六条 在双线铺轨期间,在工程线施工的各专业,严格执行由调度室下达调度命令,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随时与驻地调度保持联系,了解工程线的区间行车情况。
第七条 作业计划确定后,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计划时,变更单位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根据变更计划申请,应重新编制行车作业计划上报行车调度员,经行车调度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为保证各作业区平行作业互不干扰,确保施工及行车和人身安全,调度在下达计划时应考虑相邻作业区之间防护距离。
第九条 签订协议,加强配合,服从统一调度和管理。施工前主动与铺轨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做好行车,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进入施工的联络员、施工负责人,均应学习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有关行车运输管理细则,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第十条 严格执行封闭线路施工程序,确保行车安全。按业主要求,每日按时提报次日施工封锁要点计划。施工时,在车站值班室设立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员,配合车站值班员联系当日施工封锁点,并和调度员及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及施工和行车安全。各作业防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呼唤应答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准确或指挥到位。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不得干扰行车调度通信系统。
第十二条 接触网上部工程施工的行车安全保证措施,在进行接触网施工时,行车防护不到位或联系不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凡是影响线路行车的调整作业,均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立防护。施工结束后,必须全面检查确认线路情况、设备状态、料具堆码情况、工具、备品撤离至安全地带后,施工负责人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高空作业前要检查安全带是否牢固,上杆后首先系好安全带,严禁两人在同侧同时爬同一杆(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若确实需要时,要有安全措施,上下工作人员分别位于支柱两侧。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件和材料,不得抛掷。高空上、下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遇有雷雨、大学、浓雾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第十四条 杆上作业必须携带工具袋,严禁将料具随便放置杆上,传递料具应用绳索系牢,严禁抛掷。利用梯车作业,按照梯车作业安全措施执行,遇有雷雨、大雪、浓雾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空作业。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现场无异状,梯车必须加锁并安放至安全地点。加以确认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轨道车进入工程线施工前,必须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南宁铁路局相关《技规》和《行规》,贯彻学习新南宁铁路局铺轨文件要求。指挥部设专人负责轨道车的日常管理,制定各项行车安全措施、编制日常保养检车制度、组织司乘人员起扶演练工作、编制轨道车应急预案、收集司乘人员驾证及轨道车登记台账、轨道车的年检探伤和三项设备合格证登记台账,检查轨道车上的备品备件是否齐全。轨道运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