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油灌区。
2、 经批准进入油灌区的人员,不得带火种进入。
3、 在油灌区内施工,明火作业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和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 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油灌区,确需进入者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5、 设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和做与消防无关使用,并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 对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7、 不准在油灌区内堆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搭建临时建筑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电器设备需要检修时必须关闭电源。
8、 油灌区场地要保持清洁干净,杂草、油污应及时除掉。
9、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应经站长批准,指定陪同人员带队,遵守本制度才能进入油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