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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3日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食用。

2. 发芽马铃薯(土豆)不得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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