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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钳工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26日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二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 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程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规程正规操作。

  第四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条 设备维修前,应首先制定合理的操作程序和维修方案;应先断开电源、气源,验明无电、无气后,挂警示牌,方能进行修理。

  第七条 设备的拆除、安装、修理、调试或搬运需多人操作时,必须专人指挥,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第八条 机器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未修好前,严禁试车运转。

  第九条 机修钳工应遵守钳工、钻工、起重机、电工、气焊工、高空作业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要求。

  第十条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登高工具要牢靠,不得向上、向下投扔工具、零件,下面要有人监护。

  第十一条 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

  第十二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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