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维护、保养质量,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征兆,排除设备的故障隐患,确保生产设备处于均衡、稳定、有序状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在用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 设备巡回点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三级点检管理制度,即设备岗位级、生产车间主任级、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级。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三级点检管理制度,点检机构分为:
一、设备岗位级
生产设备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是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基础,是设备异常信息的最主要、最确切来源,也是公司设备能否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的关键所在。
设备岗位的点检职责:
a、按照本车间规定的路线、部位、项目、周期、方法、标准,以感官为主对所管范围内的全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
b、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车间及相关部门。
二、生产车间主任级
1、生产车间主任的巡回点检由本车间主任负责。
2、生产车间主任的点检职责:
a、制定本车间设备点检的管理规程;
b、检查、监督、指导本车间设备岗位对其所管辖范围内全部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质量;
c、掌握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状态,及时发现本车间设备存在的隐患;
d、对于检查出的缺陷及时组织处理。
三、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的设备点检。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巡回点检的职责:
a、监督、指导各车间及设备岗位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
b、负责A类设备的巡回点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