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压缩介质为易燃、易爆的压缩机在运行中预防燃烧和爆炸的措施:
a.杜绝气体外漏或空气和油漏入气缸内;停机时间较长时,要进行置换;
b.禁止用制造厂设计气体组分之外的其它气体作介质,在封闭回路内操作;
c.厂房要设计成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对封闭式厂房要有防爆通风设备;
d.对无明显嗅觉味的气体(氢气、氧气等),厂房内要设置防爆检测仪器;
e.压缩吸入管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出现负压状态;
f.段间安全阀、防爆板、放空阀要确保灵敏好用外,背压引出管要离开厂房一定距离,或引入封闭式系统内;
g.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后,现场严禁开启非防爆型的电器开关,起动器等;
h.厂房内禁止任意堆放易燃品。
.3.12空气压缩机要有防止吸入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措施。
.3.13严禁压缩机停机后发生转子反转;发生转子反转的原因如下:
a.压缩机出口管线上的单向阀不严密或故障损坏,造成高温、高压气体倒灌回压缩机 内;
b.出口管线上的单向阀距离压缩机较远,管道内积存大量高压气体;
c.防喘振回流阀或放空阀未及时打开,阀门故障或气体通道堵塞;
d.段间冷却器损坏,冷却水进入压缩机内。
.4汽轮机压缩机组
.4.1严防蒸汽和工艺压缩气体带水,造成机组水冲击。
.4.2不允许机组在超出振动允许值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行。
.4.3轴向位移超出允许值,应停机检查。
.4.4人为加减负荷应缓慢,严禁突升突降,使工况发生剧变。
.4.5负荷变化较大时,(或机组启动中)特别要检查热膨胀变动,防止动、静磨擦;
滑销系统要定期清洗。
.4.6开车前要盘车一段时间,预防和部份消除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弹性弯曲。
.4.7开车前要对机组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各联锁进行动作试验。
.4.8开车前除了循环水泵、凝结水泵、抽汽器投入运行外,还要建立必要的真空,并禁止向汽轮机轴封供汽,待机组冲转后,真空符合要求时迅速向轴封送汽。
.4.9油循环至少24小时以上,每4-8小时拆卸滤网检查清洗。
.4.10压缩机开车时要全开防喘振阀。
.4.11低速暖机要严格控制在升速曲线图的第一阶梯转速内,大、中型机组控制第一阶梯转速值下的暖机时间为20-30分钟,排汽缸温度不能大于120℃,正常运行不能大于60℃。
.4.12大修后的联体试车,转子冲动后要立即关闭进汽阀,仔细倾听汽轮机和压缩机内部声响,发现异常停机检查。
.4.13升速暖机时必须控制好压缩机各段间分离器液位。
.4.14升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升速曲线进行,机组过界时必须遵循迅速、平稳、均速、不停留的原则。
.4.15机组在热态和半热态状况下,停机、起动一定要进行盘车,没有盘车装置的要按制造厂有关规定进行。
.4.16热态起动冲动转子前应在盘车状态下向轴封送汽,以防止冷空气进入汽轮机。
.4.17热态起动时,冲动转子后立即检查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按热态升速曲线升 速。
.4.18机组热态起动应按制造厂规定,如无规定,下列情况可作为热态起动:
a.因联锁动作等原因,机组停车后立即或很快恢复运行;
b.机组在停运2小时以内的起动;
c.工艺或其它系统故障,机组短时暖机运转而重新起动升速。
.4.19除紧急停车情况外,机组正常停机时,必须按规定首先将压缩机负荷减至零并与工艺系统断开,不允许带负荷停机。
.4.20机组正常停车时的注意事项:
a.机组减量停车操作,应按加负荷逆过程进行;
b.根据工艺要求把压缩机各防喘振阀(放空阀、回流阀),由“自动”改为“手动”;
c.机组降负荷时,压缩机应遵循先高后低(高压缸、低压缸防喘振阀),先压后速(段间压力,运行速度),同时参照压缩机特性曲线进行,防止喘振或失速现象发生;
d.当压缩机防喘振阀全开,转速降至汽轮机调速器最低工作转速时,缓慢关闭压缩机出口阀,把压缩机从工艺系统切除;
e.汽轮机自动主汽门存在卡涩现象时,可采取手动关小蒸汽隔离阀配合调节汽门降速停车;
f.抽汽式工业汽轮机,要密切注意抽汽口压力,当压力略高于抽汽管网压力时,关闭 抽汽隔离阀;
g.机组逆向过临界之前,应尽可能地降低段间压力,防止过临界时出现喘振;
h.降速时,汽轮机要及时加入轴封供汽,直至转速与真空降至零时。
.4.21机组关键性重要操作必须要慎重,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应经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后制定,经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4.22以下各项列为重要操作:
a.汽轮机组的初次起动;
b.大修后和重大故障停机后机组的起动;
c.危急保安器的定期超速试验;
d.进行调速系统试验,包括主汽阀、调速汽阀、抽汽阀和抽汽止逆阀等;
e.压缩机防喘振试验;
f.设备重大改进后的起动或有关新技术的第一次试用;
g.汽轮机和压缩机运行条件的重大变动。
重要操作内容应结合各机组具体情况制定和补充,必须做到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5紧急停车:
.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车并报告有关部门:
a.机组转速升高到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上限而危急保安器不动作;
b.机组突然发生强烈振动,振值上升较快并超出停车值;
c.机组轴位移超出停车值,并伴有温度和振动升高;
d.联轴器螺拴断裂或联轴器齿面损坏,发生异常响声;
e.汽轮机发生水冲击;
f.压缩机进口及段间气液分离器高液位且排放阀又打不开;
g.机组轴承断油或轴承冒烟及回油温度超过危险值;
h.油压降至停车值而保安系统不动作;
i.油系统着火且不能很快扑灭;
j.压缩机喘振而不能及时消除;
k.压缩机密封油中断或机械密封故障,压缩介质漏出,联锁不动作;
l.机组调节系统故障,运行失控;
m.油箱油位突然降低且油泵抽空;
n.油管、主蒸汽管道、压缩机管道破裂、法兰泄漏,严重危急安全;
o.工艺系统故障造成紧急停车。
除以上情况外,当突然发生对机组和人身安全造成破坏性事故的情况,都应列为
紧急停车情况。
.5.2机组停车后注意事项:
a.打开防喘振阀,防止压缩机喘振。汽轮机主汽阀关闭后应迅速破坏真空,对于共用同一凝汽器的机组应迅速关闭汽轮机排汽蝶阀,并启动辅助抽吸器;
b.对于可燃性气体为介质的压缩机,停车后不能立即中断密封油系统,防止空气漏入缸体内;
c.停车后,应保证油循环运行一段时间,防止缺油烧坏轴承和损伤转子轴颈;
d.冷凝液泵在停车后应运行一段时间;
e.冷凝液泵停止运行后,要检查冷凝液送往管网的前后截止阀及副线是否关闭,防止冷凝液倒回冷凝器;
f.停机后,检查汽轮机进汽阀是否关严,防止漏入蒸汽,造成转子热弯曲;
g.在机组本身没故障或短期停车时,油系统、真空冷凝液系统、轴封系统、密封油系 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工艺气体系统均可维持正常状态。
h.冬季停车后应做好防冻工作。
.5.3机组停车后以下情况禁止盘车:
a.停机前或停机过程中,已发现主机设备故障(叶轮、叶片断裂;动、静磨擦;轴承烧毁;轴向和径向没有间隙;压缩介质倒入缸体等);
b.润滑系统工作不正常,油压低于指标,油温低于20℃。
.6油系统
.6.1机组油系统无特别规定的必须设置备用油泵和事故油泵,并有低油压停车和备用油泵或事故油泵自启动联锁。
.6.2必须定期对备用油泵、密封油泵进行模拟自启动。
.6.3控制油温、油压为规定值,超出规定值时应紧急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