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学习“一法三规程”和公司、矿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业务保安、自保、互保。
第二条、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和技术学习,必须持证上岗,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每隔七天对仪器进行一次调校,对不合格的仪器及时送维修人员维修。
第四条、不违法劳动纪律,严禁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得空岗、脱岗后提前离岗。
第五条、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安全仪器必须凭牌发放回收,不得发放回收受损失效仪器。
第六条、搞好仪器发放室的防火、防盗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七条、认真作好充电放电、调校等各项记录,并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