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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6日

1. 操作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允许非操作人员在炉台上逗留。炉工除面部外,不允许有裸露体位。
        2. 启动设备前,必须先检查电路、线路、水路、仪器、仪表和一些事故多发位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开启设备前,必须先下料(不少于炉子容积的1/2),方可启动。操作过程中(下料、挑渣等)必须站在绝缘物(干燥木板或橡胶)上,并且,随时注意电柜工作时所发出的蜂鸣声,如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熔炼过程必须用渣棍不断的晃动炉内的金属,使其慢慢下移,不允许固体和液体分开,以免造成喷溅;金属开始融化后,下料应特别注意,不允许冷铁和液体直接接触,防止钢水喷溅。
        5. 出炉前,必须根据炉前样化验结果补加元素量,含量超出规定上限范围不允许浇注;脱氧必须彻底,炉口冒火花不允出炉浇注。同时,注意提前烘烤钢包,不允许黑包出钢。
        6. 倒钢水时,抬包人员必须站在干木板上,在包中加入适量脱氧剂后,将包抬起并对准炉嘴,方可倾炉倒水。
        7. 必须保证钢包内钢水倒入体积,最多不得超过钢包容积的4/5,防止抬包和浇注过程中钢水贱出。
        8. 开炉和配料必须很好配合,随时对周围炉衬进行观察,对料进行鉴定,保证有问题早发现。
        9. 热炉下料时,必须用小料垫底,体积要不超过炉子全部容积1/2,不允许直接下大料,避免对炉壁和炉底造成损伤。
        10. 当班结束熔炼后,必须将炉内钢水倒净,仔细检查炉衬,若需次日补炉,必须趁衬里高温状态时迅速将衬表面铲去,露出新肉。
        11. 补炉时,必须认真检查衬里是否夹带金属,若有,必须彻底清除后,方可补炉。
        12. 整个操作过程必须做到:眼疾手勤、判断准确、反应迅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果断处理突发事故,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有故障发生,必须先切断电源,再采取排除措施,杜绝带电作业。
        13. 打炉衬前,必须保证所搅拌炉料的干湿度,认真检查感应圈各绕组之间是否搭连,确认后,按150mm厚度作出炉底,在感应圈中心置入坩埚,四周用定位楔固定,按每层60mm左右均匀舂实。
        14. 钢水化学成:a:复合铸渗(C:0.32-0.38;Si:0.4-0.6;Mn:0.7-0.9;S<0.04;P〈0.04);b:整体合金:基本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0.3%;合金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0.05%,且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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