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按照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预计将超过38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干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8小时(烟煤)或者72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者15天(无烟煤)。
(6) 停车38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行系统周围一米内 ,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得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伤害。
(14)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设备运行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