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人事安排、人力资源的符合性与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
2、应将新员工介绍到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厂级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到车间。
3、新员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员工保护的规定。
4、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工作调动。
5、对符合上级规定,执行轮休的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配备好所需的劳动力,并安排好轮休工作。
6、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7、重要工种和要害部门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员工时应考虑对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8、在员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9、在组织管理者鉴定或提升时,应将其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10、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安环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