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百万吨死亡率和轻、重伤事故。
2.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3.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
4.加强对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结合矿井特点和现场实际,参与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
5.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6.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井区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