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爆破材料发放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9日

    1、加工起爆火雷管必须在单独房间内进行。加工台有突起的边缘,并铺软垫。
    2、切割导火索长度必须准确,有缺陷部分必须切除,发现雷管内有杂物禁止加工发放使用。
    3、在加工台上的雷管数量不准超过100发。
    4、爆破材料的发放,坚持先收先发的原则。
    5、必须由专职人员保管、发放。坚持按限额发放,发放不超过当班的用药量,用剩的爆破材料须及时收还药库。库管人员要对领退数目记录清楚,做到帐、物相符。如不符合要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
    6、领用爆破材料人员,必须持有爆破证及配备有炸药
    背包、雷管包,专人负责,按当班需用量领取,用剩的爆破材料下班时必须及时交回库保管。
    7、任何人不得私藏爆破材料,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存放爆破材料,丢失爆破材料必须严格追查处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