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单轨吊运输
第40条 巷道基本条件
1.设计使用单轨吊的巷道,必须严格按照单轨吊使用运行条件要求,设计巷道的坡度、弯道半径和断面,为单轨吊安装使用创造条件。
2.巷道的宽度、高度和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沿中线施工的采区顺槽,要尽量按中心线施工,遇断层变坡时,应尽量限制巷道坡度和曲率半径,正常运行区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备允许值,竖直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0m,水平曲线和岔口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6m。弯道变坡时要采用圆滑的复合曲线施工。
⑴换装站:巷道高度不低于3.1m,宽度不低于4.2m,长度不少于25m。
⑵一般巷道
①机运合一巷道:采深浅、巷道变形量小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5m;采深大、巷道变形量大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8m。宽度不低于3.8m,设备最突出部位距巷帮的间隙不小于0.8m,距皮带外沿的间隙不小于0.2m。
②单轨巷道:采深浅、巷道变形量小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5m,采深大、巷道变形量大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8m,设备最突出部位距巷帮的间隙不小于0.8m,另一侧间隙不小于0.3 m。
3.巷道支护良好,质量合格。
4.各矿根据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充电峒室,规格满足设备摆放和检修要求。
第41条 设备
设备的安装和完好状态符合企业标准,安全设施及信号装备符合《装备标准》。
1.车体
⑴承载车、控制梁主框架、司机室无开焊裂纹和明显变形,各连接件紧固良好。司机室内座椅、仪表、照明灯、警示灯、灭火器、喇叭、瓦斯报警仪齐全可靠。
⑵操纵机构灵敏可靠。悬吊装置滑轮灵活,连接可靠,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⑶承载轮、导向轮转动灵活,无异响,各部螺栓紧固有效。
⑷夹紧油缸不漏油,伸缩灵活,夹紧压力符合设计。
⑸各驱动部正常工作,驱动轮表面光洁平整,无大于10mm的凸凹,磨损量不超过20mm。
2.驱动机
⑴柴油机驱动
柴油机符合相关完好标准、不失爆。表面温度不超过150℃,排气温度不超过70℃,冷却水温度不超过95℃。
主泵组、制动泵组、控制泵组、手压泵组符合相关完好标准,工作正常。
冷却水箱、废气处理箱、油箱等容器无破损变形,不漏液、不漏气。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进气系统空气滤清器、进气栅栏完好不阻塞。
液压马达、减速箱符合相关完好标准,每工作300~400h,对减速箱更换一次润滑油。油泵、马达运转正常,无异响,压力正常。各部密封良好,不得渗油,压力表齐全,压力正常,符合要求。
⑵电动机驱动
各电动机、防爆电控箱符合完好标准,检测显示正常,无失爆。
减速机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齐全,不漏油,油脂符合标准。
蓄电池及防爆插销符合完好标准。电池组箱体吊耳、承载横梁销孔与悬吊装置连接件齐全,连接可靠。
3.制动系统及保护装置
⑴零部件齐全,无变形损坏,制动灵活可靠。闸块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
⑵限速器工作正常,各类保护齐全灵敏,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4.液压系统
⑴各部密封良好,不得渗油,压力表齐全,压力正常,符合要求。油箱、蓄能器及各类阀工作正常。
⑵液压油泵、马达运转正常,无异响,压力正常。液压泵组压力、流量不得低于设计值10%。
⑶各油缸密封良好,活塞动作灵活,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20mm。活塞缸镀层不剥蚀。
5.管线
⑴管路、油路、电路畅通,水油管无滴漏、渗油现象。电路不漏电、不失爆。液压油管、接头无变形,电缆、管路吊挂排列整齐。
⑵管线布置整齐合理。
第42条 轨道线路
1.轨道线路质量:符合《单轨吊轨道线路质量标准》,质量达合格。
2.轨道线路吊挂方式及技术要求:根据巷道支护方式不同,单轨吊轨道的悬吊应采用以下方式。
⑴原则上采用单吊链吊挂方式。由两根锚杆固定一个专用吊板,用一根吊链将吊板和轨道连接起来。锚杆直径不小于φ20mm,全螺纹锚杆长度不小于2m,锚深不小于1.6m,锚固长度不小于0.7m,锚固力不小于130KN/根。该方式只能在岩石顶板中采用。
⑵条件困难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吊挂方式。
①采用双吊链吊挂方式。由两根锚杆固定两根吊链,吊链再吊挂轨道。对锚杆的要求同上。
②矿用工字钢、吊链固定方式。
在矿用工字钢支护巷道中,将矿用工字钢(不小于1.2m )制作的短梁沿巷道方向固定在两棚头之间,采用U型卡子固定在棚头上,吊链固定在短梁上,再用吊链吊挂轨道。
当轨道吊挂点正处于棚头下方时,可将吊链直接固定在棚头上,但也应对棚头采用加固措施,防止倒棚。
⑶技术要求
①轨道线路悬吊高度保证运输物料下方与底板距离,不得小于0.1m。
驱动轮距巷道突出部分(包括锚杆、金属网、棚体等)有效距离不小于50 mm。
吊挂点间距,正常线路不大于3m,水平弯道及竖曲线段不大于1.5m。当顶板条件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吊挂点或改变吊挂方式,确保吊挂可靠。
吊链铅垂位置与轨道接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70mm。
②吊链采用φ18×64mm及以上的园环链,采用双吊链吊挂时,吊链铅垂偏角不得大于60o。
吊挂锚杆使用背帽,防止松脱。
轨道线路的连接螺栓,必须采用直径不小于φ20mm的高强螺栓(材质宜采用40Cr),长度符合设计,紧固牢靠,配齐弹平垫圈。严禁采用普通螺栓代替高强螺栓。
③轨道接头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④方向:直线段目视直顺,无明显折点,用10m的弦量不超过20mm。弯道接头摆角水平方向不超过3o,垂直方向不超过7o。曲线段,曲线圆顺,水平曲率半径不小于6m,垂直曲率半径不小于10m。
⑤下轨面接头轨缝,直线段不得大于6mm,曲线段不得大于3mm。
⑥轨道规格、扣件规格及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⑦轨道终点应装设轨端阻车器,以防发生发生机车脱轨坠车事故。
⑧在弯道和斜坡(15°以上)处,每隔9—30 m在轨道两侧安装一组横拉装置。
3.道岔:符合《单轨吊轨道线路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⑴道岔安装。固定方式同轨道线路,每组道岔固定点数不少于7处,均匀分布在道岔上。
⑵道岔技术要求
①道岔控制宜采用风动控制方式。
②道岔活动轨与连接轨接头处必须设置机械闭锁装置。
③道岔连接轨断开处应装设轨端阻车器,以防发生发生机车脱轨坠车事故。
④轨道接头处转角,不大于3o。
⑤下轨面接头轨缝,不大于3mm。
⑥道岔轨道无变形,活动轨动作灵敏,准确到位,锁定可靠。
第43条 运行与操作
1.每台机车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主要负责开车、吊装物资、操作道岔、操作风门、设备检查维护等工作。
2.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合格)方可运行。
司机在运行中和停车后要经常观察仪表,检查各部压力、温度、是否正常,各类保护指标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严禁在制动装置不可靠、吊挂不牢固、超负荷等情况下运行,严禁在车外开车。
严禁采用吊链直接吊运车辆,特殊情况确需吊运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运输副总工程师批准,保障运输安全。
3.运行过程中发现机车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等部件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
4.单轨吊正常运行中,机车前后50m内严禁行人或施工。
因特殊情况(新安装单轨吊试车、试验支架模型等)确需跟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运输副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5.起吊和下放物品时,在距起吊物5m范围内不得有与装卸物料无关人员,起吊物下方严禁有人。
6.机车脱轨坠落处理
⑴处理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连接装置、起吊设备、起吊固定点符合规定后,方准施工。
⑵起吊时,非作业人员严禁在起吊点5m范围内逗留。现场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注意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7.单轨吊因故在中途损坏无法运行而确需将其运出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措施,防止跑车事故发生。
8.原则上禁止单轨吊在超过设备设计坡度的巷道中重载运行或采用绞车(回柱机)牵引单轨吊;对于目前已经施工的顺槽巷道坡度超过设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运行措施经生产矿长批准,确保运输安全。
凡今后新施工的巷道,坡度超过设备设计时,禁止单轨吊重载运行。
第44条 管理制度
1.各矿必须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乘人规定、单轨吊复轨措施,并严格执行。
2.设备入井许可制度。设备下井前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必须是具有机电部门所发入井合格证的完好设备。
3.安装验收制: 单轨吊安装完毕后,由运输副总组织机电、运输、技术、安监和安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并填写验收单。执行准运证制度。
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设备设施点检制度:制定设备、设施日历化检修计划和设备管理办法,保障设备完好运行。
5.检测试验制度:
设备检测。每年由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制动空行程时间、机车牵引拉杆及人行车连接杆探伤等进行一次检测。每季由矿自行检测一次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和尾气排放情况。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各类保护试验,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每天对巷道、吊挂锚杆、轨道及设备情况进行检查。
6.油质管理:各矿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油脂使用规范》,并制定详细的油脂管理办法,对所用各类油脂进行管理,确保油脂的型号、质量、运输、存放及使用符合规定。
⑴油脂存放硐室
①设置地点和存放燃油数量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存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严禁超量、超时存放,确保油料存放安全。
②存油地点应顶板完整、无淋水,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③配备一个沙箱(至少1m3)、四个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④距电气设备10m以上。
⑤取油应使用专用的放油阀和过滤网,禁止使用油抽子。
⑥存放的油桶要无积尘、无油腻、无杂质。
⑵机车用油要符合规定,不准随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家、不同牌号的油不能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润滑油时必须对设备润滑部位进行彻底清洗。
7.对设备实行统一维护和使用,执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实行包机制。
8.明确轨道线路的安装、维修责任,确保轨道合格。
9.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单轨吊机车微机化管理资料。做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维修负责人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