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斜巷轨道、道岔必须符合《轨道线路质量标准》要求,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其它线路必须达到合格品。
2、必须执行“三固定”、“四保险”制度(固定司机、信号工、把钩工、保险闸、保险绳、保险栏、保险峒)。
3、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证件要符合规定。
4、必须有现场交接班制度,内容完善、可行、适合现场情况,坚持执行。
5、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运送物料时车速控制在2m/S以内,运送人员时车速控制在2m/S以下(含2m),开车前先送红灯。
6、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之规定;警示红灯亮时,所有行走人员必须躲进保险硐,红灯灭时,方可行走。
7、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之规定。
8、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不得发开车信号。
9、矿车之间必须用合格的三环链联接,严禁用两环链或钢丝绳扣代替,特殊情况必须先写措施,审批后严格按措施提升。
10、斜巷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出现异常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用手操纵,使人车安全制动。
11、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前有信号工后有跟车工,信号工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辆车内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也必须装在该位置。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检查人车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按规定进行手动落闸试验,及检查各偏盘道岔是否位于直道,然后,先放空车一次,证实巷道和轨道不会引起掉道或其它危险。运送人员的斜巷中必须装设跟车人或乘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并且清晰可靠,一切无误后方可运送人员。
12、跟车工要维持上、下车秩序,乘车人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下,严禁翻越钢丝绳。斜巷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斜井人车乘车规定》。
13、钩头必须有与绳径相符的合格的桃形环,钩头长800-1000mm,与绳径相符的卡子6付,备帽齐全,卡子紧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