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外协办公室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在矿党委、矿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外协工作。
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 负责协调与外部的工作关系,为企业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开展工作。
第4条 负责采煤塌陷区的土地塌陷补偿工作,严把政策关,保证企业的利益,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地方的工农关系。
第5条 负责村庄下采煤造成的房屋斑裂补偿工作。
第6条 负责办理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更换、营业执照年鉴等手续。
第7条 负责协调水利部门的河道维护、水土保持等费用的缴纳工作。
第8条 加强保密工作,严禁机密文件泄密和丢失。并按时存档。
第9条 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10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对于上述如有管理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