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班司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扇风机房进行接班。
二、 交班司机必须将当班的运转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工具、备品、备件及各种记录簿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清楚。
三、 接班司机未能按时接班或缺勤时,交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向车间领导汇报,征的车间安排来人接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四、 交接时双方应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应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状、异响,各部位是否清洁。
五、 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现象时,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
六、 接班司机接班时认为交班司机未按规定要求交待清楚和设备有不能接班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车间领导汇报请示。
七、 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全面检查并填好记录和日志。
八、 如交班司机在处理事故时,接班司机不应接班,由交班司机处理,接班司机可协助处理,若处理时间较长,经领导许可后才能交接班。
九、 双方同意后,在交接记录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未经签字,交班司机不得退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