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针对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针对可导致不合格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标准化实施中纠正、预防与改进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3职责
3.1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项的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2安全科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督促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3各采区、班组和部门负责在所辖区域实施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工作程序
4.1 纠正措施
4.1.1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标准化体系所涉及的个过程和环节可能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识别,并确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4.1.2各采区、班组和部门将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他信息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者代表报告。
4.1.3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对不符合项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在全面衡量风险、成本、可靠性、安全性等基础上确定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及责任部门,包括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和完成期限。
4.1.4 各班组或相关岗位部门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安全科负责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验证,实施和验证的过程应形成相应的记录,验证结果应书面报安全管理者代表。
4.1.5 纠正措施的实施应保持各过程及环节的正常受控,并消除可导致不符合及偏差发生的原因。
4.1.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应满足对以下过程和活动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培训、检查系统、隐患整改、事故事件调查、风险评价。
4.2 预防措施
4.2.1预防控制是安全标准化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厂长和安全科应遵循PDCA的原理,采用过程方法,收集影响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有关信息,对每个过程进行分析,识别所有潜在的不符合项,并找出原因,确定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要为预防措施的执行制定专门的实施计划。
4.2.2 安全科要通过对管理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对作业过程及现场的观察,经常性的对各个过程和环节的潜在不符合因素进行识别哦,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4.2.3 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形成记录,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予以验证。
4.2.4 安全科负责将所采取措施的有关信息和记录提交给管理评审,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和验证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