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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8日

l、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设备、安全装置、信号系统、安全标志和人员管理等。
         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矿生产办要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全矿轨道运输的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档案和图牌板。督促实行包机制,要责任到人,在现场挂牌留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
         3、矿井轨道运输每半月由矿组织一坎安全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4、巷道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技规定设置躲避峒室和壁龛.合理选用绞车,针对各斜巷的自然特征,通过验算,规定拉车数,制成牌板挂在上下部车场把钩峒室内,并严格执行。倾斜巷道行人坡度超过1 8度时必须有台阶,超过2 2度时要加装扶手。
        1、 运输轨道的铺设质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舰程》,359条规
        定执行。轨道的轨型、轨枕、道岔和上下部车场等都必须符合技术规定。
        2、 提升斜巷与行驶机车平巷中的危险区段必须设明显报警装置。
        3、 轨道运输的安全距离要达到以下要求;矿车一侧距巷道与
        (管道)的距离不小于300毫米,人行道宽度不小于800毫米,其它安全距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有水的、坡度单一方向的巷道必须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畅通,不冲泡道床,起伏不平的巷道要在合适的位置打沉井,保证道床的干燥整洁,
        4、 倾斜井巷托绳轮的安装要符合以下规定:上变坡点处应装设直径不小于250毫米,轴径不小于40毫米,宽300~ 250毫米的托绳轮;斜巷闽道上适当位置加装直径不小于150毫米。轴径不小于22毫米,宽不小于200毫米的托绳轮;在巷道转弯处应装设能转动的立导绳轮。严禁钢丝蝇与道板、轨道、巷道壁和顶梁及支架磨擦,禁止使用不转动的各种物品代替托绳轮或导绳轮。
         l0、主要运输线路的轨道要达到优良品,枕木必须是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其它线路轨道要达到合格品,取消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枕木应为木枕木或水泥枕木,底板为岩石的巷道可以使用铁枕木,但要保证上、下平面的宽度不小于9 o毫米,与钢轨接触处要有胶垫减震。
        11、倾斜井巷中使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倾角大于6度且斜长大于50米的轨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70条规定使用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其它轨道在上变坡点上方要设一组常闭式阻车器,其下部可以不设挡车器;绞车滚筒直径为1.2米(及以上的,斜巷上部挡车器要与绞车实现联动闭锁;兼做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井可靠地锁住.
        12、井下绞车的安装,服务期限超过2个月的.必须按底 板岩性设计基础,浇灌水泥基础,固定要牢固可靠。服务期阻少于3个月的绞车必须有基础座,用四根合适的柱子打压顶柱(底板岩性好可用锚杆固定),压顶柱的下部要牢固地压在绞车基础座上,上部要顶在巷道顶板的基岩上,绞车的提升中心线应尽量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13、井下绞车最突出部位与矿车最突出部位的横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毫米,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壁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50毫米,绞车司机侧应有l平方米活动范围,绞车峒空高度不得小于1.8米,峒室地面不得有杂物。
        14、绞车牵引用钢丝绳头要用专用的绳卡子固定在滚筒规定的部位,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应排列整齐,牵引钢丝绳的钩头要采用合格的鸡心环,严禁用绳扣代替鸡心环或钢丝绳打结。使用中的绞车必须零部件完整齐全,制动系统灵括可靠,电气部分符合防爆要求,钢丝绳要指定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
         15、牵引钢丝绳钩头与矿车的联接及矿车间的联接装置,其状态和安全系数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管理细则”的要求。凡提运超长设备和材料时,其相互间的联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的要求,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牵引钢丝绳的使用和日常维护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力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6、斜巷轨道运输,必须按规定安设防爆型或本安型信号装置、红绿灯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显示牌。每条巷道的红绿灯信号应指定某一固定岗位集中控制,虹绿灯信号与绞车电源实现闭锁。井下巷道应设路标、巷标、警标、岔位指示器,关健部位的道岔全部实现司控。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及双线人车站必须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17、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置、撇砂装置必须完好,蓄电池机车的防爆部件必须完好,机车必须有门,行驶中司机不准将头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18、机车通过风门区域时,必须发出声光信号,过弯道、巷道交叉口、峒室门口、道岔等部位时,必须减速并鸣笛;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把,抱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机车在运行中如发现井下停风或局扇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随便起动机车,必须等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机车。严禁蓄电池机车随意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如确需要,必须提前与井下运输调度联系好,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架线机车轨道运行。
        19、井下使用的蓄电池机车都要使用瓦斯断电仪、容量指示仪及漏电保护,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20、井下蓄电池机车充电室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确保通风良好,并严禁带入瓦斯检定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测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盖10分钟后进行.蓄电池机车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在机车库进行,严禁电气失爆。
         21、斜巷运输时严禁人员“扒、蹬、跳”,每次开车前把勾工必须认真检查奉引车数、物料装载及捆绑状况、联接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把勾工在每次发出开车信号前要先看清斜巷中是否有行人,在确认无人后方准转换红绿灯,相隔几分钟再发开车信号,绞车要慢速起动:若上提物料时,待矿车全部运行剩下变坡点以上,呈悬挂状态时再打开下变坡点上部的档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若下放物料时,当矿车下放到上变坡点以下,呈悬挂状态时再打 开变坡点下面的挡车器,矿车全部通过后,立即关闭挡车器,再发出快点信号绞车正常运行。
         22、在斜巷内维修巷道或轨道时,要制订安全措施,拉底 后轨道必须垫实达到标准才能拉车;需使用矿车装、卸车时,必 须临时将矿车用绳扣或卡轨器固定牢靠,同时要与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好,防止绞车误动作,矿车伤人。
         2 3、处理掉道车时,起吊钢丝绳要与车体做到面接触,不准以支护锚杆做起吊点;严禁用斗车运送长材和设备。
         2 4、绞车运行时,任何位置、任何人员不可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 2 5、安、拆工作面时严禁人员跟车,运输线路重点部位设躲避峒室安排专人监护:工作面安、拆支架时严禁用回柱或双速绞车直接在底板上强拖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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