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履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有关对本工种的安全要求与责任,对全矿火区观测负责。
2. 严格执行生产部下发的有关特殊点、段的火区观测的通知规定,如煤巷掘进过程中的高冒区域、穿老巷等。在技术队长的指导下,及时观测特殊点、段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瓦斯等气体参数,掌握变化情况,做好报表的及时报送工作。
3. 认真完成回要工作同架后插管检查,排放巷的测点观测,已封闭采空区的火区观测,正常情况下,每周观测一次,发现异常时,每班进行观测,并及时将观测结果汇报值班队长和调度室。
4. 工作期间,加强对设备仪器的保养维护,不合格的呼吸器、一氧化碳检定器、瓦斯检定器严禁入井使用,对当班检测出的气体参数,保证准确无误,有分析价值。
5. 发现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有害气体超限违章作业时,立即汇报队值班队长和调度室,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6. 火区观测人员独立作业时,切实做好自主保安工作,进盲巷或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必须三人以上佩戴呼吸器进入工作地点。
7. 在技术队长安排下,每旬对矿井回风巷道支护情况、残采后的石门密闭进行检查观测,发现巷道冒顶或密闭漏风,有害气体超限等情况,立即汇报队值班队长和调度室,以便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8. 由于火区观测工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时,承担本工种职责内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