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车工必须将要运出的矿车放到规定的位置,连接好矿车。
2、拉车前,司机和接车工必须对矿车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钢丝绳片钩断丝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更换新片钩。
3、运输司机拉车时,要同接车工联系好得到规定信号方可运行;接车工负责矿车铁别子取下及车红尾灯的摘挂。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拉。
4、运煤、运矸的矿车必须专用,严禁混用。
5、运煤、运矸、运料车装车必须符合有关装载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严禁拉送。
6、平巷运煤、矸时,以不超过矿车沿为准。
7、上斜坡的煤、矸车以不超过矿车上沿内的三角铁梭为准,矿车内有水时,不得高于罐沿下500mm。
8、装运设备、钢轨、钢管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车装运。
9、料车上、下斜坡时,必须捆绑牢固,宽度不超过1.36米、高度不超过1.5米(从轨面算起),长度不超过10米。
10、列车在规定的车场送车到位后,接车工负责将列车下滑方向头两个矿车打铁别子,每个车要打好两个以上别子,铁别子要打在车的两侧,铁别子的尺寸为直径不小于26毫米,长度不小于450毫米,并按规定在列车滑行方向指定位置放好专用的铁挡车器(铁挡车器在“十字木”挡车器后0.5米的位置安装),(铁挡车器制作尺寸见后图)。
11、对于车场内的零散物料车,停放及装卸车时,必须由专人将每个车打两个铁别子;装卸完毕的车辆,必须及时与列车连接好。
12、接车工必须对所接矿车的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的连接装置,及时通知运输司机,进行更换。
13、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工作人员严禁操作非自己负责的设备、设施和架线分区开关。
14、采掘车场必须挂标志牌,标明空、重车存放地点,开拓段队空、重、物料必须在指定地点分开存放,并挂牌管理。
15、煤质科人员在取煤样时,在机车未停稳时,严禁从车头前穿过;待整列车停稳后才允许取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