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通风设备、设施的作用及有关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8月04日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及有关规定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1、安装和使用主要通风机的有关规定

(1)必须安装在地面。

(2)必须保证连续运转。

(3)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做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5)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3)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两闭锁供电。

(5)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且停风区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矿井主要通风设施

煤矿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风门、风桥、挡风墙等。

(1)风门。在建有风门的巷道中,至少要有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运输设备的长度,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2)风桥。设在进、回风交叉处使进、回风互不混合的设施,叫做风桥。

(3)挡风墙(密闭)。设置在需要隔断风流,同时又不需要通车行人的巷道中的构筑物,叫挡风墙或叫密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