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与以往的手工记账在操作程序与方法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明确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是保证该系统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
(一)岗位设置
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及《会计法》中关于财会部门岗位设置的要求,公司在电算化管理中设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包括财务制单、记账、报表生成)、复核员岗位。系统管理员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指定专人担任。
(二)、各岗位职责权限
1、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权限:
(1)对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2)定期对公司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工作及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操作员按规定程序操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运行中的各种故障;
(3)监督和考核;
(4)负责系统操作使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掌握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的超级口令,按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需要,正确分配公司各级和同级不同系统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
(5)负责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系统管理员不能担任帐务数据录入工作,除确因需要对数据实施维护外,未经财力资金总部同意,不允许随意进入数据库进行操作;
(7)负责帐套新建、主要参数的修改与维护;
(8)每月结账后应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年底数据备份后将当年的会计数据贴好标签后妥善保存:
(9)对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要优化的内容提出可行性建议,提交给软件供应商并与之共同协商系统优化或二次开发的事项;
(10)负责系统运行中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2、系统操作员制岗位职责权限: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在操作时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
(2)根据公司核算的具体要求,负责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及定义通用转账凭证等初始化工作;
(3)及时、准确地按规定根据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并输入计算机,编制记账凭证时应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要求,做到内容真实、数据正确,代码、记账方向准确,摘要简明规范;
(4)及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按要求装订成册移交档案保管员:
(5)出纳员不得担任记账凭证的制单工作;
(6)财务制单的系统操作员不得进行本人所作记账凭证的复核操作。
3、复核员岗位职责权限: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在操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
(2)审核原始凭单的合规性、合法性及是否按公司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3)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使用科目及记账方向是否正确,如发现有误,及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修正,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操作,并在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上加盖印章,未经审核员复核的记账凭证不得进行记账处理。
4、系统操作员记账、报表生成岗位职责权限:
(1)执行系统管理员对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指挥要求,在操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
(2)将已录入计算机且经过复核员复核过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和结账;
(3)在记账无误的基础上,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生成各种报表,检查报表是否平衡、数字是否准确;
(4)按月打印输出各种账簿、余额表、各种报表等,并将打印好的各种账簿、报表做临时保管。
(三)岗位交接
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人员、复核员在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1、系统管理员交接具体要求如下:
(1)由财务部主管负责系统管理员的监交:
(2)交接完毕以前的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由现任系统管理员负责,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3)交接完成后由监交人员及交接的双方签字,并作为会计档案存档
(4)移交清单包括的内容:
①网络服务器口令:
②数据库的口令:
③系统管理员口令:
④系统维护记录本;
⑤所有版本的财务管理系统软件;
⑥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5)对交接内容应进行上机测试,确保交接质量。上述几项口令应最后交接。后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并开始承担系统管理员的所有工作。
(6)系统操作人员、复核员的岗位交接,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操作员口令及密码会计数据媒体及有关资料、实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