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对本部门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2.负责后勤保障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公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土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组织委外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确认其施工安全资质,合同中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6.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工地“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和“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的安全管理。
7.负责工业及民用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与鉴定工作。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8.对员工生活区公共设备、设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