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房为科研用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库房,严禁派作其他用途。
二、配备符合教学科研用易制毒化学品存放要求的柜或货架,同时配备永久性的安全防护、通风、照明、监控、报警设施设备和用具用品。
三、保管员对专用库房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严格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随时锁紧柜门、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
四、库房管理员和所有出入库房的人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库房所有设施设备、用具用品和标志的正常位置与技术状态,使其具有良好防火、防爆、通风等性能。
五、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六、库房周围严禁人员集中活动、放置其他物品,一定距离内不得放置危险品和易产生电磁辐射、震动、发热、异味、液体等物品。
七、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申领、回收必须履行严格的逐级审批或备案制度,杜绝易制毒化学品的赠送、借用、随意丢弃和掩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