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 托盘应用钢板、木板或其它坚固轻便的材料制作,禁止使用铺板残缺、钉子突出、绑扎铁线及铁带翻起的托盘。
第17条 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接长的钢丝绳。
钢丝绳的绳扣应使用金属箍、U型卡子或编结法制成,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少于绳直径的20倍,并不得短于300毫米。使用卡子时每个绳扣不少于3个,卡子间距约为绳径的5至6倍,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应少于140毫米,卡子的方向要使卡板压在长绳一侧。(附表一,钢丝绳吊索编结长度。附表二,吊索绳扣每端绳卡数目及间距。)
第18条 钢丝绳、链条、尼龙绳、棕绳的使用负荷安全系数如下:
第19条 钢丝绳的润滑和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应报废:
1.钢丝绳断1股,或表面钢丝磨蚀达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
2.钢丝绳发生扭结变形。
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下表数值:
第20条 机具保养检修制,应根据《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认真保养检修机具,不得使用机件失灵的机械。
第26条 装卸工人必须文明生产、遵守纪律、讲究卫生,要做到:
1.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凉鞋等参加作业。
2.班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班前和班中不准饮酒,作业中禁止打闹和进食,货场内禁止吸烟。
3.保持间休室内外、工作场地、机具整齐清洁。
4.禁止在货垛上休息。
第33条 通过线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横越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遇有行驶的机车车辆必须待车尾过去后并确认邻线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如通过调车作业频繁线路时,工组长要指定专人负责了望。
2.越过线路时要注意信号导线、警冲标等障碍物,不得踩在基本轨与尖轨中间或辙岔处两轨中间。禁止顺着线路在道床上、限界内行走。
3.禁止在车底下钻过或从车钩上翻越,严禁在钢轨上坐卧休息。
第48条 高处作业(在离开地面2米以上地点进行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夜间照明地面照度不足5勒克斯时,禁止作业。
2.装卸敞车装载的体轻货物以及苫揭篷布,上下时应用梯子。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间距不能大于0.4米。
3.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人尽量避免双脚站在车帮上操作,否则要蹬稳抓牢防止摔下。多人联合操作时,应执行呼唤应答确认制度,必须动作一致。
4.卸敞车装的体轻货物的顶层时,应使用滑板、滑杠或绳索吊卸一部分,腾出安全操作地点。
5.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附表三,风力分级表)
6.高处作业用的工具要传递,不得扔上扔下。第十节 安全用电
第49条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设备性质建立定期检修制度,保证绝缘良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
2.电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
3.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4.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5.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它电器应装设分组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各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容量大小来选择。
6.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
第50条 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技术熟练的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检修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以及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不良现象或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或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防护牌。禁止带电修理。
第56条 冬季作业应做好防寒工作:
1.作业场所应备有防滑物品(草袋、炉灰、锯末等)在通路泥泞、跳板结冰时撒垫。雪天作业时要及时清扫通路、跳板等处。
2.霜雪天装卸前应清除车辆篷布和货物上的霜雪,在铁底敞车内作业时,亦应采取防滑措施。
3.防寒帽应留有透音耳孔。
4.工人间休室如使用火炉取暖时,应安装烟囱,并应留有通气窗,安设后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火炉应离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5.装卸机械的梯子、扶手、踏板应捆扎草绳防滑;气温低于5℃时,应在司机室安装无火光的电热器。
第57条 雨天作业应注意防滑。
第十二节 救护及事故处理
第60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扩大损失,迅速收集事故情况,在不扩大损失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并应在当日速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大事故要报部,有关领导人员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分析处理。
第61条 铁路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包括人员死亡)的分析处理,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大事故(包括重伤)的分析处理,基层单位要参加各类装卸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一般事故的分析处理。发生事故要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处理。
【章名】 第三章 机械作业第一节 机械设备
第63条 各种机械的起重机构均应安装精度不低于10%的起重量限制器(臂架旋转式起重机为力矩限制器),并定期校验。卷扬机构应安装行程开关。
第65条 桥、门式起重机等电动轨道行走机械应安装大小车运行限位开关和缓冲器。
第66条 起升高度大于8米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11米/秒时能发出停止作业信号(汽车起重机等安装困难时可交给班组保管)。
第67条 桥、门式起重机应安装防风制动装置,其技术条件应符合TB1428-82号标准。其它流动式机械(叉车、牵引车、汽车式起重机等)应有手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