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3.1.3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执行标准
6.1 安全管理
6.1.1 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风电公司安委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工作。
6.1.2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
6.1.3 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
6.1.4 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
6.1.5 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晰、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
6.2 驾驶员的管理
6.2.1 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劳动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
6.2.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