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路局、建设指挥部、总承包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辨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第二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最新修订)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393号令)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乌建指安[2015]4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5.《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
6.《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及各架子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成立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智军
副组长:施强国、路立甲、韩军、杨杰
组 员:罗瑞博、康领、刘正全、高桃英、谷文静、邵向辉
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职责
1.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审批项目部及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对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
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检查考核安全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接受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监督、检查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各架子队安全检查进行考核;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的实施和具体落实,安排具体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内容
第六条 项目部安全考核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安全考核主要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运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 检查内容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作业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 检查形式
1. 日常检查:安质部人员每周不少于三次现场检查,现场安全员做到每天现场巡检,风险较大工点现场盯控;
2. 定期检查:由安质部组织,每周五对指定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2. 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 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高处作业、消防、现场临电、机械设备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结合定期检查每半月一次。;
第十条 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第十一条 综合性检查:以落实现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二条 检查要求
1. 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
2. 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列入安全问题库,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由安质部组织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架子队安全员进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 各架子队应执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按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并做好检查与考核记录。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按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考核奖罚实施
1.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要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月度绩效考核有关条款实施奖罚。
2.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考评,对架子队按按项目部安全质量奖罚办法予以奖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未详之处,另行制定补充办法。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