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保障站区安全运营,制定交接班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人员
3 术语
4 交接班管理要求
4.1 进站须知
(一) 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站内各项管理规定。
(二) 严禁穿钉鞋入站,进入生产区域一律穿防静电服装。
(三) 严禁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烟头等)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站区。
(四) 酒后人员不得进入站区,严禁小孩或领小孩进入生产区。
(五) 进入站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警卫的监督检查,车辆必须加戴防火帽。
(六) 非本站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时,须经站长批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陪同,经门卫登记、检查、教育后方可入站。
(七) 参观学习人员需持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出入许可证》,并有公司人员陪同方可入站。
(八) 进入站内必须关闭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站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九) 非消防应急需要,未经站长同意,禁止动用站内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 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站内禁止拍照和录像。
(十一) 站内生产区严禁骑摩托车及自行车。
(十二) 非站区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站区内的设备、设施。
4.2 进出车辆管理规定
(一) 公司生产车辆和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进入的车辆,加戴防火帽后按规定路线进入站区,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二) 外来拉送货物的车辆,值班门卫要进行检查登记,加戴防火帽后方可按规定路线进入站区。
(三) 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必须在进入站区门口前下车,将车辆推入站区停放位置,并摆放整齐。
(四) 禁止拖拉机、电瓶车、畜力车驶入站区。
(五) 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站区前应将导静电接地线提起。
(六) 停车后必须拔下车钥匙,锁好车,并采取防滑措施。
4.3 参观学习管理规定
(一) 到站区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出入许可证》。
(二) 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参观学习车辆一律不准进站。
(三) 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参观学习人员。
(四) 参观学习人员到站后,要到警卫室进行登记,并由值班门卫向参观人员发放防静电服,告知进站要求。
(五) 参观学习人员必须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交门卫存放,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关闭。
(六) 穿钉子鞋的人员禁止进入站区。
(七) 参观学习人员应在参观学习接待人员陪同下进站参观学习。
(八) 严禁在站内吸烟。
(九) 参观学习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参观学习,未经陪同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在站内走动,禁止动用站内任何设备、设施。
(十) 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准拍照、录像。
4.4 施工管理规定
(一) 施工审批
1 入站施工队,应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佩戴进站工作卡,方可进站施工。
2 站内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手续审批后,方可施工。
3 如有危险作业施工,施工队应预先做好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 施工标准
1 施工现场应设立护栏、路障、隔离带、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2 施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3 施工完毕后,施工队伍应立即清理施工现场。
(三)施工人员管理
1 施工人员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进站前安全教育,再由站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进站安全教育后方可进站施工。
2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 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严禁赤背、光脚等不文明行为。
4 施工人员未经站长许可禁止动用站内的各种设施。
5 施工人员严禁在站内随意走动。
4.5 保卫管理规定
(一) 制定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二) 落实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持不定时对执勤、巡逻情况进行检查。
(三)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执勤要求。
(四) 熟悉巡逻区域、地段内的基本情况。如要害部位、重点目标分布、位置、地形、地貌、路线、工作死角情况、昼夜人员的流量以及治安情况等。
(五)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情况要请示汇报,对于执勤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
(六) 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盘查出入站区的车辆及陌生人,防止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
(七) 站区周围杜绝各类火源,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驻站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位置及操作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抢险预案的演练。
4.6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 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拉线接电器设备。站区线路不准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报公司安全技术部批准。
(二) 站区所属设备的安装、使用、变更必须按电力设计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进行任何电器设备的安装和变更。
(三) 电工负责电力设施和发电机的日常检修与维护保养。
(四) 电工在各类电器设备的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 配电室必须摆设有关电工工具,门锁由电工专人负责管理。
(六) 配电室的各种闸刀开关应悬挂安全标志。
(七) 公司电工负责安装的各种临时电线,在使用终止后及时拆除。
(八) 非上级检查和特殊紧急情况,非电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配电室。
(九)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4.7 站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 站内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并采取防腐措施。各类阀门和管道应每年检查一次。
(二) 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应每年在雨季之前检测一次,记录保存在安全技术部。
(三) 站区道路保持通畅,不得随意堆物占用,站内不得杂草丛生。
(四) 在防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设施,并保持其完好。
(五) 在雷雨、暴雨时,严禁进行天然气等可燃气体放散作业及装卸气操作。
(六) 凡防爆电器设备须按规定定期检测,并按规定维修。
(七) 遵守安全储存量的规定,限位标志明显,防止超充装而引起事故。
(八) 站内要求两路电源供电,确保连续、稳定、安全供气。
(九) 生产区内操作应采用防爆工具,当采用钢制工具时,应在工具接触面上涂抹黄油,以防产生火花。
(十) 确保附属安全装置正常,并按期校验。
(十一) 加强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检查,保证灵敏可靠。
(十二) 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十三) 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十四) 应保持站区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