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制度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必须严格管理,由专人开具、保管和使用,按照车辆情况如实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严禁向未回收车辆、手续不齐全车辆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坚持按验收程序收车入库,据实填写车辆计量单、入库单等相关单据后,方能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三、认真执行回收政策,严格收车标准,把好入库验收关,不徇私情,严禁收购被抢、被盗和来路不明车辆,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及时联系车管所民警到现场监督破坏发动机和大梁等总成,及时将车辆监督手续移交车管所,办理车籍注销手续.
五、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领取、使用采取登记制度,随时能提供准确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领取、使用及结存情况,保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安全使用。
六、报废汽车的销售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守法经营,禁止销售报废汽车整车或五大总成,若有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负责。
七、报废汽车拆解后,根据市场需求将汽车可利用零部件、废旧物资分门别类存放,并设置标识牌,将汽车零配件入库保管.建立进出台帐.
八、氧割、吊装、叉车、拖车等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规定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回收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报废汽车管理的政策法规,做好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严格办理报废汽车回收申请手续,个人车辆必须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并复印留存;企事业或者政府机关单位车辆按照要求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书》加盖公章,公司将申请手续随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起装订保存。
三、严格审核回收的报废汽车,检查回收的报废车辆手续是否齐全,与实物是否相符,特别是车辆的大架号要予以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安排开票员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及时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交予车管所办理车籍注销手续,并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和车辆残值款交予车主单位或个人,配合做好报废汽车档案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征稽等执法部门,查处非法买卖报废汽车的违法违纪案件。严禁买卖、伪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六、做好客户交车前后的服务工作.
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场地内的报废汽车零部件、废钢铁、有色金属以及轮胎、塑料、木材等非金属材料的保管工作.
二、需要入库的报废汽车零配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准验收入库,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需要入库的配件不准入库。
三、入库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做好验收工作,并及时入账,入库的配件应按要求分类上架,摆放整齐,并悬挂车型、品名、价格标签,力求使入库配件商品标准化,入场的配件、废铜、轮胎、木材等也应分类堆码整齐。
四、做好物资的登帐工作,每月与实物核对,切实做好到账务相符.
五、发货时保管员必须现场发货,需要过磅的应填写磅码单,收货人签字,并开具放行证.
六、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门卫值班人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恪尽职责,积极工作。
二、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勇于负责.
三、热情服务,礼貌待客,有问必答。
四、上班准时,值班时严禁睡觉、喝酒、打闹、赌博,不准请人代班,不准擅离职守。
五、出入拆解场地的人员、车辆必须进行询问,并进行登记检查,严禁非工作相关人员进入场地。
六、提货车辆、购物人员离场须持有销售物资单据,对手续和物资不符者,有权不予以放行。
七、严禁闲杂人员在拆解场地和办公地点玩耍、戏闹.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拆解场地及办公室区域。
九、熟悉场地内情况,自觉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发现险情和有关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场地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场地内报废汽车拆解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三、负责组织场地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四、在夏季高温、汛期来临、气候异常等情况下,场地要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切割报废汽车要避开高温时间,安全管理员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五、装卸搬运货物时要时刻注意安全,随时检查,安全管理员要做到每天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监督予以整改,制止场地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报废汽车拆解规定
一、解体程序
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的拆解程序进行规范拆解.
二、拆解步骤
1、初解:对车内电瓶、收音机、喇叭、冰箱、油箱、分电器、发电机、马达、化油器、油泵、气泵、铜、铝、板条等进行拆解、分类入库。
2、整体拆解:按照“驾驶室——货箱——车架——前桥总成--后桥总成——钢盆-—轮胎”的具体程序进行拆解。
三、拆解要求
1、大型客、货车要先放净发动机的残留机油和油箱的残留汽(柴)油,确保拆解工作安全。
2、车架应用氧割拆解,边长不得超过一米,对可利用的钢板、角钢等要完好入库。
3、对变速器、前后桥、方向机等进行解体时,尚可利用的轴、轴承、齿轮等要完好入库,其余部分要进行破坏。
4、拆解现场必须备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沙等消防设备,严防火灾隐患。拆解完毕要及时打扫现场,保持清洁卫生.
5、操作工人不得撤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为顾客到车辆上拆卸配件。
6、防止人员从高处跌落受伤。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拆解规范
一、切割报废汽车前,应先放完油箱内的余油后,拆除油箱、气罐、电瓶、空调制冷剂、车内装饰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引爆安全气囊后,才能进行拆解切割。
二、切割报废的油罐车、气罐等易爆物品时,一定要在排尽易燃易爆物品并灌满水后,待里面的余油、有毒有害物质置换派出,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切割。
三、空调制冷剂中含有氟利昂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要利用氟利昂回收装置进行回收,不得直接排放到空气中。
四、切割有害有毒罐车一定要通过安监、环保部门认定后才能切割,切割时要带好防爆设备。
氧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 氧割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凡没有氧割证的工人必须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氧割证后,方可上岗.
二、 工作前确保氧气瓶、乙炔瓶的阀门和压力表均安全可靠,不得漏气。
三、 氧气瓶应与易燃气罐、油罐等物品分开摆放,安全距离为15m。
四、 氧气软管在使用时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软管着火时可先弯抓前面一段管子,断开气流流通,接着马上关闭阀门。
五、 在氧割现场,必须配备一定的安全保护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人员安全。
六、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分管安全的领导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七、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拆解规范》。
八、 有火灾发生时,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器材灭火,一般的小火要及时用水浇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