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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30日

3.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组织和推动生产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3组织制定、修订和评审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及修订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4 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按时组织开展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专项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指令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3.5 协助生产车间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安全环保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3.6 督促有关部门、车间按规定及时发放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对不按规定穿戴的人员进行处罚。

3.7 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事故的整改、防范措施,督促按期完成。

3.8 负责工伤后的员工就医、医药费的报销管理,树立为生产服务的思想。

3.9 建立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台帐,做好记录备查。

3.10负责编制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评审和修订。

3.11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时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方可分配至操作岗位;归口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换证工作。

3.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13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3.14 负责落实公司岗位人员责任制和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签至公司员工,并定期考核。

3.15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16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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