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 医疗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及及各站主任参加。
2.会议主要通报全中心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医疗安全形势,讨论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管理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5.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