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安全教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中小学大众安全
教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诲指导纲要》,在日常的教诲教学活动中,遵照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2、关爱学生,学会观察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样现象,如有异样必需及时按学校的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的举动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告诫、制止及教诲,并及时
向班主任反应情况,协助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沟通。
3、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
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对必需外进出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陈诉学校,经批
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5、学校发生紧急状况时,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本身的职责,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6、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座的教员必
需马上采取相应的救生措施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