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人的行为模式过程是:安全需要→安全动机→安全行为→安全目标实现→新的安全需要。因此,需要是一切行为的来源。很好理解,一个珍惜生命与健康的人,一个需要安全来保护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领导,他一定会做好安全工作。因为,人有安全的需要就会有了安全的动机,从而就会在生产或行为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安全行动。因此,需要是推动人们进行安全活动的内部原动力。
从人的社会属性角度,人的行为遵循如下行为模式规律:
需要――心理紧张或兴奋――动机 ―― 目标导向――目标行动――安全行为―― 需要满足紧张消除――新的需要
动机是指为满足某种需要而进行活动的念头和想法。它是推动人们进行活动的内部原动力。在分析和判断事故责任时,需要研究人的动机与行为的关系,透过现象看本质,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动机与行为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主要表现在:①同一动机可引起种种不同的行为。如同样为了搞好生产,有的人会从加强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入手;而有的人会拼设备、拼原料,作短期行为。②同一行为可出自不同的动机。如积极抓安全工作,有可能出自不同动机:迫于国家和政府督促;本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教训;真正建立了“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等等。只有后者才是真正可取的做法。③合理的动机也可能引起不合理甚至错误的行为。经过以上对需要和动机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人的安全行为是从需要开始的,需要是行为的基本动力,但必须通过动机来付诸实践,形成安全行动,最终完成安全目标。
安全行为科学认为,研究人的需要与动机对人的安全行为规律有着重要意义。人的安全活动,包括制定方针、政策、法规及标准,发展安全科学技术,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进行安全工程设计、施工等等,都是为了满足发展社会经济和保护劳动者安全的需要。因此,研究人的安全行为的产生、发展及其变化规律,需要研究人的需要和动机。其基本的目的就是寻求激励人、调动人的安全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使人类的安全工程按一定的规律和组织目标去进行,使得更有成效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