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配电房浸水
(1)视浸水情况,断开相应的负荷开关或总开关。
(2)如浸水或漏水量较大,应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阻止进水。
(3)堵住水源,立即排水。
(4)排水完毕后,应对相应的设备进行除湿干燥处理。
(5)除湿干燥处理完毕后,对相应设备进行绝缘检查后送电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后应当加强巡视监控。
2.4失火
按照《火警、火灾应急方案》的流程和要求处理。
3.市电停电
值班电工应当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和停电时间,并与其他维修工配合按照《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启动发电机组,正确可靠地切换至“备电”方式供电,同时根据当时供要求及时为相应负荷供应电力。从市电停电到备电供电时间一般不应当超过15分钟。
4. 配电房的管理
4.1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房,若需进入,须经项目部工程主管批准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表》,并在值班电工陪同下方可进入。
4.2配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3随时保洁,定期打扫室内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及设施设备卫生,做到墙地面、天棚、门窗、设施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配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关灵活,小动物防范设施完好。
4.5配电房门应当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保管。
5.交接班要求
5.1接班人员应在上岗前15分钟到达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与交班人员对上一班次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并查看《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经确认无误后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5.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交接班
(1)上班次运行情况未交接清楚;
(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机房不干净,接班人未到岗或带病上岗;
(4)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中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继续处理,接班人进行协助。
6.值班电工应将设施设备的运行数据(电流、电压、功率因素、有功用量、无功用量等)及运行情况完整、清晰、规范地记录在《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上。维修领班应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物业服务中心档案室存档。
二. 记录
1、《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2、《设施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三. 相关支持文件
1.《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3.《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
成都利丰物业有限公司
商会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