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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3日

1 目的
        2 2 本须知对大件货物装卸操作进行了规范,旨在保证船舶装卸的大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SMS的所有船舶。
        3 大件货物装卸作业安全须知
        对装卸大件货物和使用船舶重吊的作业,船舶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对作业现场详细勘查,并作出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水手长、轮机员、电机员等对大吊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3.1 装卸大件时,应在现场挂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工作时,不要随意靠近货舱、吊杆稳索及正在起吊的货物。
        3.2 装卸大件货物要由水手长或委派有经验的熟练人员操车,由船长或大副亲自指挥。电动货机由电机员,液压货机由三管轮到现场协助,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3.3 起吊大件前应小角度、慢速度试吊,对刹车、应急停止进行效用检查,确认可靠后才能吊运。对超大件物装卸前,应计算出其影响的船横倾角,并采取调整压载的办法,减小其影响。
        3.4 货物起吊过程中力求船舶正浮,注意货物起吊时船横倾角不大于8度,并注意观察船的稳定状态。
        3.5 大件货物超高超长,起吊时必须利用稳绳协助。
        3.6 大件重物挂钩作业,要注意挂钩部位周围的情况,起吊钢丝与卸扣的安装,要按步骤稳妥牢靠地操作。
        3.7 装卸大件货物时船体会发生倾斜,为防止舱内货物倒塌、舱口大梁和舱盖板滑动,应事先加以绑扎固定。
        3.8 禁止克令(包括移动式吊车)、双克令并吊在起吊大件的同时进行或回转。
        3.9 起吊大件时,要核准负荷,严禁超载。克令双吊合并使用时,注意认真核对吊货索具钩头的负荷。
        3.10 起吊重物、吊杆升降幅度必须保持在允许幅度之内。
        3.11 由于各船重吊性能不同,操作方法各异,要严格按各吊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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