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戴安全帽,严禁吸烟;
3每日施工前,组长或施工负责员要根据当天的施工特点做口头安全和消防交底,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施工中要精神集中,不嘻戏打闹,每项工作均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者应予停工;
4施工现场内要注意各种危险信号及标志;
5电焊、气焊施焊应注意的事项:
5.1电焊、气焊施焊必须取得现场用火许可证,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消防局颁发的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
5.2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消防水桶并设专人看火;
5.3在隐蔽部位(如顶棚、夹层内等)使用电气焊时,工长必须向焊工进行书面交底,施焊完毕施工人员要请消防人员详细检查确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5.4电焊机设置的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焊机、把线移位或焊机移动时均需拉闸断电,每台电焊机必须装触电保护器;
5.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子应有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与焊机和焊把连接应紧密牢固,焊把线应双线到施焊部位且中间无接头、无破损、绝缘良好;
5.6焊把不准与气焊的氧气、乙炔皮管放在一起,不能把焊把线盘在焊机或焊件上;
5.7气焊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氧气、乙炔皮管完好无损,放置气瓶罐的位置和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
5.8在焊接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有关防火要求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
5.9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专人负责。
6高凳使用前应先检查其有无缺损并系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同在一高凳上作业,禁止站在最高一层踏步上工作;
7没经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准上人,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得随意拆改;
8使用套管机、砂轮、无齿锯、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配电箱金属外壳、二层板、机具外壳应可靠接零或接地,并采用漏电保护装置,进口电动工具、未曾使用过的新型电动工具均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后方可操作,各类电动工具应按期检测,及时保养,使用电动旋转工具不得戴手套;
9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小于25mm的砂轮;
10使用射钉枪不得摘下保护碗,使用时要先装钉子后装子弹,子弹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不得遗失或做他用,射钉枪要经常清洗保养,以确保枪支安全完好;
11局部照明灯、行灯、标志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8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