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设施建设
1.1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生产设施与工艺进行改进,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严禁使用国家规定的淘汰工艺和设备。
1.2各部门、车间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生产设施建设中变更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要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所有记录要存档。
2.生产设施管理
2.1设备部要建立本单位“生产设施台帐”和“生产设施技术档案”。
2.2设备部要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在作业场所、储存场所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2.3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2.3安全设施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安全设施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计划,安全设施不的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必须立即复原。安全设施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检定、校验。
2.4特种设备管理: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登记、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维护、保存记录。
2.6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
2.6.1公司各单位严格贯彻制度和落实措施,建立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安环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6.2设备管理部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2.7检维修管理:公司各级要严格遵守《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工作。
2.8拆除和报废: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