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干线对动车检修非常重视,检修制度非常完备,检修职责非常具体。以JR西日本公司为例,动车组的检修分为日常检查,每2天检查一次;定期检查,每运行3万公里或每30天检查一次;转向架检查,每运行60万公里或每18个月分解检修一次;全面检查,每运行120万公里或每36个月施行的最大规模的检查。
我国高铁安全运营分工和职责体系的建立,有必要学习国外高铁安全职责划分的经验,结合国内高铁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三、强化管理措施
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速铁路发达的国家,其高速度、高密度、大运量和安全可靠的运营实绩正是我国高铁运营所追求的目标
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应该借鉴国际高铁成功运行和安全管理的经验。一是应该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系统集成技术,更有把车、地、通讯、信号、自动控制和调度指挥合为一体的系统集成的核心技术要求。在这方面,日本新干线的COSMOS综合管理系统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二是高铁调度应实行集中设置,统一指挥。高速列车的运行速度、密度、调度指挥手段应该实现与方式、设备运用与维修维护的一体化要求。三是制定和完善高铁产品的准入办法,严格认证、审查、鉴定程序。提高准入产品的技术门槛,确保进入高铁的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确保高铁设备质量安全可靠。
同时,在安全基础管理上,高铁安全管理也需要“提速”,其管理措施和有关制度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普速”的标准上,应该依据高铁运营的安全技术特征,及时制订高铁安全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四、提高防范措施
高速列车运行速度快,为确保安全,其运行线路实行全封闭、全立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模式。但这远远不够,还必须加强运用新科技,实现科技保安全的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欲工其事,必利其器。保障高铁运营安全,应该建立高速铁路的事故预防系统,应用速度控制系统、轨道故障预防系统、自然灾害事故预防系统和无线闭塞中心(RBC)等高科技设备系统等,针对可能的事故因素制定对策和预防措施。
减速控制自动化显示了ATC(列车自动控制)系统速度控制的特征,即当实际速度超越规定速度时,就会,自动减速到规定速度,但加速时仅由司机控制,是惟一由火车提供的信号。为防止司机没有及时减速而超速行驶,在火车完全停靠点前一定距离安置一个超速行驶保护装置。该装置传递的停车信号被接收天线所收接,从而导致列车自动紧急制动。
为确保运行线路安全,除实行人工巡道防护以外,还应该发挥ATC的作用。为了发现闯入轨道的障碍物,指示仪器装设在其他任何铁路或公路较近的地方。一旦发生故障,装置自动切断电路,使ATC显示停止信号。
建立和运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系统,当高速运行的列车一旦遇到影响列车安全的风害、地震、塌方、水害等自然灾害,可以及时发出减灾报警,迅速切断新干线的电网供电,迫使列车停止运行。对日本这样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国家,其新干线正是由于新技术的采用,实现了大密度、大运量、高准确性的安全运行。
RBC根据列车位置报告,为其管辖范围内的每列车生成运行授权,并发送给列车,以控制列车安全地运行。由于RBC同时管辖了多趟列车,并且控制列车运行,因此对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都极高。
总之,避免高速铁路发生事故的措施,除了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还有一些科技保安全的措施:一是运用速度控制系统,对高速运行列车的速度进行安全控制,降低、减少高速对列车安全的影响;二是采用人工巡道和轨道故障预警系统,保障线路安全的措施;三是建立和运用自然灾害预防系统;四是运用无线闭塞中心等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保障列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