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食品论坛网友“云哥无敌”分享
1. 目的
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确保所选择的供方和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辅材料和器件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3.术语和定义
供应商:又称供方,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新供应商:首次向我方供货,或曾向我方供货,但供货类别变化的供应商。
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按相关部门要求或生产需求在选择供应商时对其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4.2 采购部负责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根据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供应商。
4.3 采购部负责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各种资质证明、各种评定表,并负责将评定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
4.4 质量部负责采购物资产品的检验和相关产品质量的评估活动。
5.主体内容
5.1供方的选择
由采购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寻找潜在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及付款方式作为筛选的依据。
5.2新供应商的评定
5.2.1 对于初评合格的生产型供应商,则要求以试用的方式进一步确定供方资格,对于初评合格的贸易型供应商,产品为原品牌产品,需提供与生产企业的贸易合同或代理证,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调查表》。
5.2.2采购部将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合格供应商名册》由采购部编制,交由技术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册》一年更新一次。
5.2.3 采购部于新供应商(新材料)引入后半年对其进行引入能效综合分析,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整改,整改无结果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能效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成本降低、产品替代、工艺改进、质量提高、服务提升等,并存入供应商档案中。
5.2.4 对供应商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并要求提供样品进行试验或试用。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或试用品到货后,由质量部根据产品技术要求或临时制定的标准进行检测。
5.2.5 试验或试用新原辅材料或器件生产的产品,由质量部进行隔离。流转过程中按正常半成品和成品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和判定,例行试验全部符合检验规范要求和成品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用于生产或出库。若有不合格出现,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中规定的处理流程和判定权限执行。
5.3合格供应商的定期评估
5.3.1 采购部平时负责将供应商每次合同交货的相关信息(如:到货情况、价格变化等)进行商务评估。
5.3.2 由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前所有关键或一般材料或器件供应商的质量综合评估,评估活动由采购部组织。关键材料及器件供应商一年评估一次,一般材料及器件供应商两年评估一次,并将评估内容记录于《合格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估表》。评估的同时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体系证书等)进行审查,要求及时更新。
5.3.4 年度综合评估得分在91分以上的供应商信用等级为A等级,81-90分为B等级,71-80为C等级,61-70为D等级,低于60分为E等级,关键材料供应商综合评估在C等级及以下或一般材料供应商综合评估在D等级及以下,采购部应立即通知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采购部应负责平时信息的收集,如有供应商某段时间的质量或交货时间等严重不符合我公司的需求,应立即通知供应商改进,或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一旦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合格供应商名册》对其进行除名处理。
5.4供应商的再次评定
5.4.1被采购部取消过合格供应资格的供应商,向公司供货时,需要再次评定(一般情况下半年内不再使用),评定时按照新供应商评定流程执行。
5.4.2如材料和器件供应商发生产地、主体设备、生产工艺、原材料等对所供应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变化,需对其资格进行重新评定。
二、某知名公司供应商考核表格
食品论坛网友“Morrex1874”分享
供应商考核初评评分标准表
供应商: 考核时间:
注:85分以上为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分表
供应商: 考核时间:
供应商考核等级划分
等级 | A | B | C | D |
分值范围 | 100-95 | 94-81 | 70-80 | 70以下 |
分数应用:
1、70分为及格分,质量考核得分<70分的供应商,评为D档,直接纳入黑名单,中止合同,实施供货递补程序;
2、质量考核得分70~80分的供应商,评为C档,公司将约谈供应商,扣减供货份额30-50%,由其余供应商均分扣减份额;
3、质量考核得分81~94分的供应商,评为B档,公司将按原有份额要求供应商供货;
4、质量考核得分95~100分的供应商,评为A档,公司将优先定为下个评价周期内的份额分配供应商,优先享有其他供应商扣减份额及份额增加政策。
5、供应商在与本公司合作过程中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本公司管理规定,或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重大投诉曝光、对本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等直接一票否决,中止合同。
6、单月中扣分超过20分的供应商,实施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如未按要求整改的,直接冻结份额。
7、如有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其1至3年内的合作资格。
1)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执行;
2)接到有关单位通报,供应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诚信经营等问题;
3)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公文,明确要求暂停、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4) 属于已经处于黑名单的企业法人名下及其亲属名下的企业。
三、某著名餐饮连锁公司供应商审核表
食品论坛网友“nwbks”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