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行管理及安监员作为太平农电所生产设备安全运行的专责人,在所长的领导下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技术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提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2、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负责所辖范围的供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本所安全生产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生产管理方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善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以及完成供电可靠性、安全指标的具体建议。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组织安规学习,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进行考核统计和登记台帐。
4、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两票管理等有关记。
5、台帐: 协助所长及时解决本所生产中的一般问题和提出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方案;负责提出和落实本所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分析并提出处理和改进办法,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6、组织对6KV及以下电力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检修,做好详细记录。
7、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实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提出本所高低压设备的维修、改造和规划方案。
8、按规定组织对供电设备的测量检查,包括配电变压器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认真做好记录。
9、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10、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11、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的需要。
12、负责提出本所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以及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
13、按时、准确、真实地填报有关设备运行报表。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